《优抚对象医疗保障办法》政策解读
《办法》按照“待遇与贡献匹配、普惠与优待叠加”原则,健全完善了优抚对象“保险+救助+补助+优待”的医疗保障政策体系。已就业的优抚对象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未就业的优抚对象按规定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符合条件的优抚对象享受城乡医疗救助,优抚对象在享受基本医疗保障待遇的基础上,按规定享受优抚对象医疗补助和就医优待。
好消息!国家在优抚对象医疗保障方面又推出多项新举措……
《办法》明确提出各地应当积极建立完善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优抚对象医疗补助“一站式”费用结算制度机制,推动实现资源协调、信息共享、结算同步,通过信息技术手段,进一步优化服务程序,减轻优抚对象医疗费用垫付压力,全面提升服务质效。《办法》与年初退役军人事务部等6部门印发的《残疾退役军人医疗保障办法》,...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统筹推进城乡困难群众医疗救助工作的实施意见
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成员、特困供养人员、临时救助对象中的重特大疾病患者、享受民政部门定期定量生活补助费的20世纪60年代精减退职职工、重点优抚对象、困境儿童、特困职工家庭成员、无固定收入重残人员、低保边缘家庭成员、支出型困难家庭中的重特大疾病患者、原建档立卡低收入人口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所需缴纳的费用,由...
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印发《优抚对象医疗保障实施办法》,山西优抚对象...
7月23日,记者从省退役军人事务厅获悉,《优抚对象医疗保障实施办法》印发。该办法的出台,与2023年1月出台的《残疾退役军人医疗保障实施办法》,共同构建完善了我省优抚对象医疗保障政策体系,明确了优抚对象“保险+救助+补助+优待”的医疗保障模式。本办法适用于户籍在山西省行政区域内、享受国家定期抚恤补助的在乡复...
山西省退役军人事务厅等4部门关于印发《优抚对象医疗保障实施办法...
优抚对象医疗保障实施办法第一条??为保障优抚对象医疗待遇,切实解决优抚对象医疗困难问题,根据退役军人事务部、财政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医保局《关于印发<优抚对象医疗保障办法>的通知》(退役军人部发〔2022〕49号)等政策法规,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我市出台优抚对象医疗保障实施办法
由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卫健委、市医保局等5部门共同印发的《铜陵市优抚对象医疗保障实施办法》于2024年1月1日正式施行(www.e993.com)2024年9月19日。这是《安徽省优抚对象医疗保障实施办法》出台后,全省首个根据本地实际制定的地方政策。据悉,该办法是在现行的《铜陵市重点优抚对象医疗保障办法》基础上,依据退役军人事务...
我省优抚对象在省内公立医院可享多种优惠
7月23日,记者从省退役军人事务厅获悉,《优抚对象医疗保障实施办法》印发。该办法的出台,与2023年1月出台的《残疾退役军人医疗保障实施办法》,共同构建完善了我省优抚对象医疗保障政策体系,明确了优抚对象“保险+救助+补助+优待”的医疗保障模式。本办法适用于户籍在山西省行政区域内、享受国家定期抚恤补助的在乡复员...
三部门:加强优抚对象医疗保障经费管理 不得擅自扩大支出范围
根据修订后的《管理办法》,优抚对象医疗保障经费是指中央财政对地方落实优抚对象医疗待遇给予补助的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资金,实施期限暂至2028年12月31日。优抚对象是指按规定享受医疗保障的残疾军人、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在乡复员军人、带病回乡退役军人、参战参试退役军人等。从资金分配与使用...
为现役退役军人家庭提供全方位医疗保障
本报讯记者章爽为切实做好新形势下我市军人军属退役军人及优抚对象医疗卫生服务工作,依法维护国防利益和军人军属退役军人及优抚对象合法权益,最大限度地为军人军属退役军人及优抚对象提供全方位医疗保障,近日,我市出台了《本溪市军人军属退役军人及优抚对象医疗卫生服务实施方案》。
铜陵市出台优抚对象医疗保障实施办法
铜陵新闻网讯(邓妍洪霞)由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卫健委、市医保局等5部门共同印发的《铜陵市优抚对象医疗保障实施办法》于2024年1月1日正式施行。这是《安徽省优抚对象医疗保障实施办法》出台后,全省首个根据本地实际制定的地方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