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询社会公众对《安徽省土地征收及补偿安置办法(草案征求意见...
第一条立法目的为了规范土地征收及补偿安置行为,保障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以及其他权利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本省行政区...
庐江县人民政府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
本次征收土地的安置对象根据《安徽省土地征收及补偿安置办法》第三十三条、第三十四条、第三十五条、第三十六条、第三十七条等规定确定。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主要用于被征地农户。被征收的土地已经确权到户的,土地补偿费的百分之八十以上归被征地农户所有,其余部分留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安置补助费全部归被征地农户所有;...
【征地公告】合肥市人民政府征收土地公告(合高征地告〔2024〕21号...
2024年9月20日,经国务院批准,安徽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合肥市2024年第82批次城市建设用地的批复》(皖政地〔2024〕279号),批准征收集体所有土地1.436公顷(21.54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一条及《安徽省土地征收及补偿安置办法》第二十一条等有关...
安徽省土地征收及补偿安置办法(自2024年5月1日起施行)
第三条土地征收及补偿安置应当遵循合法、合理、公平、公开的原则,保障被征地农民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保障被征地农民及时足额获得补偿、得到妥善安置。第四条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土地征收工作的组织领导,负责土地征收的报批和组织实施,协调解决土地征收工作中的问题,及时足额支付征地补偿安置费用,将...
官方解读《安徽省土地征收及补偿安置办法》
土地征收事关被征地农民切身利益。1月16日,省政府新闻办举行新闻发布会,由安徽省自然资源厅对《安徽省土地征收及补偿安置办法》作政策解读。《办法》明确,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因务工、经商、服役、就学等原因暂时离开集体经济组织,不影响其享有征地补偿安置的权利。
《安徽省土地征收及补偿安置办法》5月起施行
为了保障征地补偿安置措施及时到位,《办法》规定,市、县(市、区)政府应当自征收土地公告发布之日起90日内,将补偿费用支付给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被征地农户;支付给被征地农户的费用,应当通过社会保障“一卡通”或者被征地农户指定银行账户直接发放给被征地农户(www.e993.com)2024年11月25日。要求市、县(市、区)政府将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转入...
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合肥市人民政府...
耕地开垦费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负责征收,缴入本级财政国库,专项用于开垦新的耕地,禁止挪作他用。第二十三条设区的市、县(市)人民政府可以要求占用耕地的单位将所占用耕地耕作层的土壤用于新开垦耕地、劣质地或者其他耕地的土壤改良;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的建设单位应当将所占用永久基本农田耕作层的土壤用于新...
《合肥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印发施行
民以居为安。1月18日,记者从建设部门获悉,《合肥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已经印发施行,针对性解决房屋征收工作中存在的难点问题,进一步创新、完善我市房屋征收政策链条。数据:年均房屋征迁约1740万平方米自“十三五”以来,全市共完成房屋拆迁总面积超过8700万平方米,年均完成房屋征迁面积约1740万平方米...
合肥最新拆迁安置补偿赔偿标准与相关政策细则文件汇总
5、停产停业损失补偿按《合肥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合肥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的通知》(合政〔2022〕4号)文件执行。(二)货币补偿安置1、征收非住宅房屋货币补偿金额,按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市场价格,结合被征收房屋调查登记时的结构、成新、层次、配套等因素计算,并对在规定期限内签约搬迁的...
安徽省将制定土地征收补偿办法
由于全省在征地补偿安置程序、安置措施、补偿标准等方面无统一规定,因征地补偿安置引发的矛盾纠纷频发,为改变这种现状,6月27日,安徽省司法厅公示了《安徽省土地征收及补偿安置办法(草案征求意见稿)》,7月26日前公众均可提意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认定更明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