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解读丨关于调整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和区外加工贸易食糖管理措施...
4月18日,海关总署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商务部、税务总局联合发布《关于调整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和区外加工贸易食糖管理措施的公告》(公告〔2024〕44号,以下简称《公告》),自2024年7月1日起,对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和区外加工贸易食糖的管理措施予以调整。一、《公告》出台的背景以保税制度为核心的海...
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印发《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外汇管理办法》的通知
为完善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外汇管理,促进海关特殊监管区域科学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国务院关于促进海关特殊监管区域科学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发〔2012〕58号)等,国家外汇管理局对《保税监管区域外汇管理办法》(汇发〔2007〕52号)进行全面修订,形
保税区海关监管办法
第三章对保税区与非保税区之间进出货物的监管第十三条从保税区进入非保税区的货物,按照进口货物办理手续;从非保税区进入保税区的货物,按照出口货物办理手续,出口退税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海关对保税区与非保税区之间进出的货物,按照国家有关进出口管理的规定实施监管。第十四条从非保税区进入保税区供区内...
海关特殊监管区食糖保税加工规避进口配额“漏洞”被堵
企业将食糖加工成糖浆后,若直接出口离境的,仍执行保税政策;若出口至特殊区域或保税监管场所时,应办理内销手续,按对应食糖缴纳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执行关税配额管理措施,海关验核一般贸易《农产品进口关税配额证》;若企业无食糖的一般贸易《农产品进口关税配额证》,则需提供《自动进口许可证》,并按配额外...
关于调整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和区外加工贸易食糖管理措施的公告(2024...
二、海关特殊监管区域相关管理措施(一)食糖从境外进入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和保税监管场所,仍执行保税政策。(二)海关特殊监管区域保税进口食糖在区内加工后的成品不得在海关特殊监管区域、保税监管场所、区外加工贸易和保税维修的企业之间保税流转,内销时按本公告有关规定执行。未经加工的保税进口食糖可开展保税流转。
江苏省海关特殊监管区域相关业务去年进出口值增长6.6%
据南京海关统计,2023年,江苏省海关特殊监管区域保税维修进出口值137.67亿元,同比增长6.6%(www.e993.com)2024年11月16日。保税维修,已经“修”出百亿大生意。“作为一家集印刷设备及相关配套设备贸易、全球维修服务等多类型业务为一体的综合印刷设备供应商,我们在国内外拥有1000多个合作伙伴。”苏州搜印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江安利介绍,公司的维修...
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内国际转口贸易税收政策解析
海关特殊监管区域作为我国对外贸易开放发展的自由区,经过多年探索,已逐步成为我国吸引境内外投资的重要载体,成为促进加工贸易健康发展的先行先试先导区。2007年10月,海关总署颁布实施的《海关保税港区管理暂行办法》首次明确保税港区拥有国际转口贸易功能。2022年4月海关总署颁布的《海关综合保税区管理办法》明确,...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深化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制度...
十一、深化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制度创新(一)提高海关特殊监管区域贸易便利化水平。推进国际贸易“单一窗口”标准版申报功能与海关特殊监管区域管理系统对接,加快推进金关二期海关特殊监管区域管理系统应用,提高南沙保税港区、前海湾保税港区、横琴片区的通关便利化水平。(海关广东分署、广州海关、深圳海关、拱北海关,广州、深圳...
海关总署解读:关于调整食糖管理措施〔2024〕44号公告的解读
4月18日,海关总署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商务部、税务总局联合发布《关于调整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和区外加工贸易食糖管理措施的公告》(公告〔2024〕44号,以下简称《公告》),自2024年7月1日起,对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和区外加工贸易食糖的管理措施予以调整。
外汇管理局最新发布!
《通知》共6项政策措施,主要包括三方面内容,一是优化外贸企业名录登记管理。将“贸易外汇收支企业名录”的办理方式,由外汇局核准调整为银行直接办理。二是便利企业跨境贸易外汇收支结算。简化海关特殊监管区域企业贸易收支手续。放宽银行办理货物贸易特殊退汇(非原路退回或退汇时间超180天)的权限。优化B、C类企业延期收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