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市场监管领域“对举报”不予立案汇总!
2018年12月21日公布的《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暂行规定》无立案标准的规定(内部征求意见时第二十条有立案条件的规定)。2021年1月22日修订2021年7月15日施行的《行政处罚法》第五十四条第二款规定:“符合立案标准的,行政机关应当及时立案”。2021年6月24日通过2021年7月15日施行的《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
市场监管总局发布《市场监督管理行政执法电子数据取证暂行规定》
《暂行规定》共八章三十六条,严格对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市场监管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等内容,重点在实操层面明确了电子数据取证固证适用情形、提取方法和相关要求。一是明确了提取电子数据种类及方法。结合电子数据证据具备的真实性、关联性、合法性三个要素,《暂行规定》明确了七类常见电子数据类型。在执法...
电子数据如何规范取证?市场监管总局发布暂行规定
《暂行规定》共八章三十六条,严格对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市场监管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等内容,重点在实操层面明确了电子数据取证固证适用情形、提取方法和相关要求。一是明确了提取电子数据种类及方法。结合电子数据证据具备的真实性、关联性、合法性三个要素,《暂行规定》明确了七类常见电子数据类型。在执法...
关于印发《合肥市市场监管领域轻微违法行为
第四条市场监管部门对轻微违法行为作出不予行政处罚和从轻、减轻行政处罚的决定,应当以事实为依据,遵守法定程序,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的具体条款规定,统筹考虑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获利情况、社会危害程度,兼顾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当事人主客观情况等因素,合理、规范行使自由裁量权,做到过罚相当、法理相融。
【文字解读】|关于《江西省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参照执行...
为持续规范全省市场监管部门行使行政处罚裁量权,进一步落实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动态调整制度,保障市场监管部门依法行使行政处罚裁量权,保护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等有关规定,在“2022年参照执行标准”的基础上,江西省市场监管局于2023年12月12...
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市场监督管理行政执法电子数据取证暂行规定...
人民网北京4月17日电(记者郝帅)记者从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获悉,为规范市场监督管理行政执法电子数据取证工作,进一步提升执法人员电子数据取证能力,提高行政执法效能,市场监管总局近日发布《市场监督管理行政执法电子数据取证暂行规定》(以下简称《暂行规定》),于2024年4月7日起正式施行(www.e993.com)2024年7月30日。
对于投诉举报,告知不予立案,不需要告知理由
同年8月12日,被申请人将《举报不予立案告知书》(市场监管〔2022〕第0808号)邮寄送达申请人。被申请人的上述执法行为符合《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十八条第一款、《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举报处理暂行办法》第三十一条第二款等相关规定,程序合法。2022年8月10日,经有关领导批准,被申请人作出《举报不予立案...
优化政务服务 规范监管执法——有关部门负责人解读《国务院关于...
三是强化监督管理和法律责任。规定市场监管部门对违法行为进行查处,可以采取现场检查、查阅资料、了解情况、查询账户等措施,强化事中事后监管,严格规范执法人员履职程序。加大对信息公示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对于企业公示信息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明确相应的法律责任。
不执行电费降价政策被重罚,过罚相当吗?|十大典型案例
《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暂行规定》第十七条第一款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对依据监督检查职权或者通过投诉、举报、其他部门移送、上级交办等途径发现的违法行为线索,应当自发现线索或者收到材料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予以核查,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负责人决定是否立案;特殊情况下,经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十五个工作...
新年第一天,这些新规开始施行,与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
2024年1月1日起,全面施行市场主体以专用信用报告替代在本市行政区域内41个领域的有无违法记录证明及“合规一码通”模式,实现市场主体有无违法记录方面“一码通行”(原文可登录查看)。对专用信用报告不能证明的事项,依照相关法律规定办理。要求提交证明的单位依法有权查询市场主体违法行为信息的,相关部门、单位要做好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