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线下实体店无理由退货规定
第十六条在申请无理由退货过程中,发生消费者权益争议的,消费者可与经营者协商和解,也可依法向市场监管部门或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消费者协会)等投诉。第十七条经营者履行无理由退货承诺应当接受消费者和社会公众的监督,发现经营者未履行无理由退货承诺或执行承诺不到位的,可向市场监管部门举报。第十八条经营者...
商品超15天仍能无理由退货退款?商家很发愁,律师这么看
”北京市地平线(深圳)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卢方在接受读特新闻采访时指出,一方面,部分中小商家缺乏与平台议价和谈判的能力,因此商家利益无法得到充分的表达与合理的保护;另一方面,“15天退货政策”表面上看是保护消费者,具有“公益性”,但实质上也是维护平台经营者利益,因为平台可以利用该规则吸引更多流量,从而提高平台的营...
原标题:网购拒退货 卖家最高罚50万
东莞市消费者协会秘书长邓国平回应,网站的规则肯定不能与《办法》相抵触,遇到卖家不执行“七天无理由退货”的情况可先向电商平台投诉商家,如果无效,再向归属地工商部门投诉。他表示,《办法》中明确商家拒退款最高罚款50万元,就是对网络卖家起威慑作用。所以,消费者网购后应注意把与商家的聊天记录通过截图等方式保留...
事关“买买买”!首次规定!这种行为,入刑!
《条例》规定,经营者不得限缩法定的无理由退货范围;对不适用无理由退货的商品,应当以显著的方式进行标注,提示消费者在购买时确认,不得作消费者默认同意的选项。同时,未经消费者确认,不得拒绝无理由退货。下一步,市场监管总局将会同相关部门,针对网络消费可能会不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持续优化网络消费环境,更好...
中消协发出倡议:规范“七日无理由退货”规则适用 提振消费信心
人民网北京3月15日电(记者孙博洋)记者从中消协了解到,14日,为助力打造良好的消费环境共同推动“七日无理由退货”规则适用进一步规范,提振消费信心,促进消费市场健康发展,中国消费者协会、北京互联网法院联合组织六家电商平台开展倡议活动。倡议提出,要依法履行七日无理由退货义务,细化用户协议等平台规则,对商品完好...
中国消费者协会联合北京互联网法院发布倡议 规范七天无理由退货规则
依法履行七日无理由退货义务,细化用户协议等平台规则,对商品完好标准、适用范围、运费说明、七日起算时间等重点条款进行优化,完善退货规则和售后服务政策(www.e993.com)2024年10月18日。依法充分尽到七日无理由退货提示说明义务,督促商家充分履行告知义务,切实保障消费者知情权、选择权。
...网法院与中国消费者协会联合倡议规范适用“七日无理由退货”规则
为助力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各方携手进一步规范“七日无理由退货”规则适用,促进消费市场健康发展,3月14日上午,北京互联网法院与中国消费者协会联合组织,京东、阿里巴巴、拼多多等电商平台共同参与,就规范适用“七日无理由退货”规则发出倡议。北京互联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赵瑞罡表示,《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中消协联合电商平台优化七天无理由退货规则
中消协与电商平台共同倡议规范七天无理由退货规则3月14日,中国消费者协会和北京互联网法院联合多家电商平台,共同发布《关于规范适用七天无理由退货规则的共同倡议》。此举旨在优化退货规则,促进市场健康发展。倡议强调依法履行七日无理由退货义务,要求电商平台细化用户协议等相关规则。重点对商品完好标准、适用范围、运费...
商家拒绝七天无理由退货,消费者将如何维权?
一、“七天无理由退货”是指:在消费者从具体以签收商品后的第二天零时起算七天,七日内消费者可以无理由退货。二、“七天无理由退货”除法律所规定的特殊商品外,均可以适用,该特殊商品是指:1.消费者定做的;2.鲜活易腐的;3.在线下载或者消费者拆封的音像制品、计算机软件等数字化商品;...
通州区消费者协会发布网络购物退货退款提醒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经营者采用网络、电视、电话、邮购等方式销售商品,消费者有权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且无需说明理由。但需要注意的是,部分商品不适用于“七天无理由退货”,如消费者定作的、鲜活易腐的、在线下载或者消费者拆封的音像制品、计算机软件等数字化商品、交付的报纸期刊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