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案释法】合同约定违约金过高,法院依法调整化纠纷
第六十五条当事人主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违约造成的损失,请求予以适当减少的,人民法院应当以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四条规定的损失为基础,兼顾合同主体、交易类型、合同的履行情况、当事人的过错程度、履约背景等因素,遵循公平原则和诚信原则进行衡量,并作出裁判。约定的违约金超过造成损失的百分之三十的,人民法院一般可以...
原告起诉支付违约金,被告抗辩合同无效等,人民法院应当释明如不...
第六十六条当事人一方请求对方支付违约金,对方以合同不成立、无效、被撤销、确定不发生效力、不构成违约或者非违约方不存在损失等为由抗辩,未主张调整过高的违约金的,人民法院应当就若不支持该抗辩,当事人是否请求调整违约金进行释明。第一审人民法院认为抗辩成立且未予释明,第二审人民法院认为应当判决支付违约金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合同编通则若干...
规定合同所涉事项应当由法人、非法人组织的权力机构或者决策机构决议,或者应当由法人、非法人组织的执行机构决定,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未取得授权而以法人、非法人组织的名义订立合同,未尽到合理审查义务的相对人主张该合同对法人、非法人组织发生效力并由其承担违约责任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是法人、非法人组织有过错的,...
南南说法 | 拖欠劳务费给农民工打借条,还约定高额违约金?来看法院...
李某应支付赞某拖欠的劳务费是毫无疑问的。李某逾期未支付劳务费存为违约行为,给赞某造成了一定的经济损失,但双方约定的每日3%违约金标准超过法律保护上限,应予调整。本案中,李军出具借条表明自己为借款人,符合法律规定中当事人通过清算达成债权债务关系的情形,其违约金可参照《借条》出具时民间借贷法定利息上限即年...
民事诉讼中法院应当释明的55种情形
15.对调整违约金的释明。??《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法释〔2020〕17号)第二十一条:“买卖合同当事人一方以对方违约为由主张支付违约金,对方以合同不成立、合同未生效、合同无效或者不构成违约等为由进行免责抗辩而未主张调整过高的违约金的,人民法院应当就法院若不支持免责抗...
违约金约定过高如何调整?民法典合同编通则解释有新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当前形势下审理民商事合同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第8条就规定,“人民法院要正确确定举证责任,违约方对于违约金约定过高的主张承担举证责任,非违约方主张违约金合理的,亦应提供相应的证据”(www.e993.com)2024年9月18日。民法典合同编通则解释第六十四条第二款延用了该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间借贷纠纷的50条裁判规则
这里尤其应注意《规定》第二十四条的规定,“当事人以签订买卖合同作为民间借贷合同的担保,借款到期后借款人不能还款,出借人请求履行买卖合同的,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民间借贷法律关系审理,并向当事人释明变更诉讼请求。当事人拒绝变更的,人民法院裁定驳回其起诉。按照民间借贷法律关系审理作出的判决生效后,借款人不履行生效...
郭明瑞解读最高法《民法典合同编通则》司法解释·第四部分
法定抵销是指抵销权成立时起发生效力,当事人一方依据民法典第568条的规定主张抵销,人民法院经过审理认为抵销权成立的,应当认定通知到达对方时,双方主债务、利息、违约金或者损害赔偿金在同等数额内消灭。当事人主张抵销的时候应当通知对方,自通知到达对方时起抵销就发生效力了,抵销不能附条件。
民法典合同编通则司法解释重点法条解读
旧的证据规定通过法院释明来解决这一问题,即通过法院释明让当事人相应地变更诉请,但存在两个问题,第一是当事人未能充分理解法院释明内容从而拒绝变更诉请,第二是一审法院释明后二审法院发现可能存在释明错误。所以,修订之后新的证据规定改采归纳为争议焦点进行审理这一做法,也就是说法院对法律关系效力的认定与当...
杨立新:《合同编通则司法解释》完善我国合同法规则的重大进展
对违反预约合同的违约损失赔偿责任,《合同编通则司法解释》第8条规定当事人有约定的按照约定赔偿;没有约定的,综合考虑“预约合同在内容上的完备程度以及订立本约合同的条件的成就程度等因素酌定”。4.对格式条款的认定和解释《合同编通则司法解释》第9条和第10条对格式条款的法律适用,分两个层次作出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