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定调:农村承包地合同有了新规定!家里有地的农民要注意了
2023年2月,一份《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管理办法》无声落地,悄然影响着这片广袤的黄土。它步步为营,为何要这样做?答案就在其中的条文里、在每一处细节上。新规定,是对现行法律的具体落实,它精准定位,无论是《土地管理法》还是《民法典》,乃至关乎农民切身利益的农村土地承包法,无不在新规定的纲举目张中得到回响。
土地承包合同未到期被征收,钱赔偿给谁?
根据以上法律的规定我们能够得出结论,土地承包合同未满被征收钱赔偿的分配是:土地补偿费归集体所有,应分配给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所有成员;安置补助费归土地承包人所有,应分配给在承包期内失地的土地承包人;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费归经营种植者和附着物权利人所有,由村集体召开村民会议讨论决定具体分配。其次我们也要明白...
...农业农村部关于做好不动产统一登记与土地承包合同管理工作有序...
对于延包中因土地承包合同期限变化直接顺延的,农业农村部门组织签订延包合同后,自然资源部门依据延包合同在登记簿上做相应变更,在原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上标注记载,加盖不动产登记专用章。涉及互换、转让土地承包经营权等其他情形,颁发《不动产权证书》(封皮不动产权证书字样下括号标注“土地承包经营权”),不动产权证书...
【以案说典】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性质的认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三十三条规定:“土地承包经营权自土地承包经营权合同生效时设立。登记机构应当向土地承包经营权人发放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林权证等证书,并登记造册,确认土地承包经营权。”即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设立以土地承包经营权合同生效为准,而非上述法律规定的登记生效,登记只是对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确认程...
中共中央 国务院 关于保持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并长久不变的意见
党的十九大提出,保持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并长久不变,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三十年。为充分保障农民土地承包权益,进一步完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制度,推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现就保持农村土地(指承包耕地)承包关系稳定并长久不变(以下简称“长久不变”)提出如下意见。
土地承包经营权——“学好、用好《民法典》”
《民法典》第333条第1款规定了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设立(www.e993.com)2024年11月9日。土地承包经营权自土地承包经营权合同生效时设立。《农村土地承包法》第22条规定:“发包方应当与承包方签订书面承包合同。承包合同一般包括以下条款:(一)发包方、承包方的名称,发包方负责人和承包方代表的姓名、住所;(二)承包土地的名称、坐落、面积、质量等级;(...
市自然资源局持续推进不动产统一登记与农村牧区土地承包合同管理...
为加快推进土地承包经营权纳入不动产统一登记,切实做好与土地承包合同管理工作有序衔接,保持农村牧区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并长久不变,维护广大农牧民财产权益,乌兰察布市自然资源局持续推进不动产统一登记与农村牧区土地承包合同管理衔接工作。市自然资源局协同市农牧局、林草局印发了《不动产统一登记与土地承包合同管理有序衔...
全国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网签系统上线运行
全国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网签系统是为各级农业农村管理部门和农民群众提供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网签业务办理、全流程监管以及合同信息查询等服务的重要支撑。该系统支持围绕摸底核实、延包方案公示、信息完善、审核公示、签订合同等流程开展二轮延包土地承包合同网签,支持土地承包经营权信息变更、转让、互换,以及分户、合户等土地承包...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 - 霍邱县人民政府
第十一条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应当遵守法律、法规,保护土地资源的合理开发和可持续利用。未经依法批准不得将承包地用于非农建设。第十二条国务院农业农村、林业和草原主管部门分别依照国务院规定的职责负责全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及承包经营合同管理的指导。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农村、林业和草原等主管部门分别依照各自职责,...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
第十二条国务院农业农村、林业和草原主管部门分别依照国务院规定的职责负责全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及承包经营合同管理的指导。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农村、林业和草原等主管部门分别依照各自职责,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及承包经营合同管理。乡(镇)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及承包经营合同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