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网约出租车营转非继续营运被查处 厦门市交通执法部门全力...
最终,驾驶员张某承认,该车之前已取得网约车的营运资质,但后来转成非营运性质,“本来想着可以用之前的证件蒙混过关,没想到还是被执法部门查到了。”据执法人员介绍,汽车的使用性质从营运车辆改为非营运车辆,属于营转非车辆,需要到交通运输管理部门注销《道路运输证》。营转非车辆在使用过程中,不能从事客运营运活动。
为什么网约车没有实行“一人一车一平台”模式?官方详细回复了!
一、关于网约车“一人一车一平台”的管理机制的建议。目前,全国仅有少数城市采取网约车“一人一车一平台”管理机制,如厦门、柳州等,从行业管理部门的角度,实行“一人一车一平台”是最简单,最方便的模式。二、昆明市未实行“一人一车一平台”模式的原因,除《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
私家车“兼职”网约车如何投保? 广东保协提醒:应及时投保营运车辆...
首先,根据车辆实际使用性质进行投保。车辆使用性质一般分为非营运和营运两大类。私家车一般属于非营运性质,而网约车、货拉拉等商业运输活动则被归类为营运性质。保险公司根据车辆使用性质设定不同的保险费率和赔偿条件。私家车若从事网约车运营或货物运输等商业活动(如网约车、货拉拉),应投保营运车辆保险。其次,当车辆...
主管部门开展“进驻式”执法,现场比对数据,清退无证网约车
8月5日至7日,支队执法三大队联合市出租汽车管理处对网约车重点平台和企业开展了“进驻式”联合执法检查。支队执法三大队执法人员依次进驻被检查网约车平台和企业,重点围绕“网约车平台向不合规车辆和驾驶员派单、不按规定传输数据,网约车车辆无运输证营运,驾驶员无从业资格证上岗,运力公司侵害驾驶员权益”等违法...
举报有奖!收到运管调查短信,无证网约车司机:罚3千,半个月白干!
当地执法部门加强源头治理,8月12日已组织约谈盐城8家网约车平台企业,通报了近期举报非法营运网约车情况,要求平台企业对被举报车辆进行核实,提醒相关司机及时接受调查处理,并立即停止违规派单,逾期不接受调查处理的司机和仍违规派单的网约车平台将依法从重处罚。各平台已保证将立即整改。
专车监管意见将出台:私家车可变运营车辆
规定还指出,营运载客汽车与非营运载客汽车相互转换的,按照营运载客汽车的规定报废(www.e993.com)2024年9月17日。这就意味着,新政出台后,目前加入滴滴快的、优步、易到等平台的私家车如果想继续开展网约车业务就需要把车辆使用性质由非营运车辆变更为营运车辆,一旦变成为营运车辆,私家车报废年限就变成八年,这可能会让很多私家车打退堂鼓。
曲靖网友投诉网约车平台违法经营,官方回复了!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明确规定,网约车平台公司应当保证提供服务车辆具备合法营运资质、技术状况良好、安全性能可靠。由于网约车平台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致使部分司机借机非法营运,不仅严重干扰和破坏道路运输市场秩序,也给乘客出行安全带来较大威胁。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执法人员对曲靖中心城区的...
“私家车”变身“网约车”出事故,保险公司赔不赔?
甲保险公司认为,根据保险条款约定,在被保险机动车改变使用性质的情况下,保险人不负赔偿责任。事故发生当晚,王某外出从事营运活动,改变了车辆使用性质,所以针对乙保险公司主张的损失,甲保险公司仅同意在交强险2000元财产损失限额内承担赔偿责任。王某则认为,其在甲保险公司购买保险服务时车辆登记状态为非运营车辆,且甲保...
专业文章 | 网约车运营公司与司机之法律关系探究
而网约车司机与网约车运营公司之间的法律关系多样,其相应主体地位不一而足。根据《网约车管理办法》,其第四章第十六条至二十八条规定了网约车运营公司对于网约车的“管理”要求,网约车运营公司需要审查网约车司机的营运资质,保证驾驶员的驾驶资格、车辆性能及一致性,并开展相关培训、记录日志。第十八条明确“根据...
注意!网约车营转非,仍然按照营运载客汽车的规定报废
根据交通运输部等6部委《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和商务部《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网约车应按以下规定报废及退出经营:一是行驶里程达到60万千米时强制报废;二是行驶里程未达到60万千米但使用年限达到8年时,退出网约车经营;三是退出网约车经营(转为非营运车辆),仍然按照营运载客汽车的规定报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