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推动保险销售人员分级分类管理,加强产品费差监管
强化分级分类监管。健全保险机构监管评级制度,强化评级结果运用。推动保险销售人员分级分类管理。加强产品费差监管。合理配置监管资源,实行高风险高强度监管、低风险低强度监管。严防监管套利和监管真空。强化保险消费者权益保护。深化保险业信用体系建设。加强产品适当性监管,增强产品供需适配度。强化客户信息安全保护。加强...
行业周报丨金融监管总局回应9月起下调保险产品预定利率上限;打击...
8月19日,金融监管总局公布了已于日前发布的《关于健全人身保险产品定价机制的通知》。自9月1日起,新备案的普通型保险产品预定利率上限为2.5%,相关责任准备金评估利率按2.5%执行。自10月1日起,新备案的分红险产品预定利率上限为2.0%,相关责任准备金评估利率按2.0%执行;新备案的万能险产品最低保证利率上限为1.5%,相...
重磅!保险销售新规正式落地实施:设置分级管理,提高产品适当性...
保险销售新规正式落地实施:设置分级管理,提高产品适当性;泰康、大家、瑞众等险企进入实操阶段划重点013月1日起,《保险销售行为管理办法》正式实施,旨在保护投保人、被保险人、受益人的合法权益,规范保险销售行为。02《销售办法》明确了保险公司、保险中介机构在保险销售过程中的义务,以及保险销售前行为、保险销售中...
产品人员分类分级 保险销售加速合规
如大家人寿发布《大家人寿个人保险代理人销售资质分级管理办法(试行)》,并建立了与销售能力资质对应的分级销售授权机制,综合从业年限、专业知识、销售能力、诚信水平、学历状况等基础要素将代理人能力划分为初级、中级、高级和特级四个等级。从对客户的适当分类层面,根据中信保诚人寿福建省分公司微信公众号发布的信息,...
...消保泰课堂(5):《保险销售行为管理办法》之产品停售流程规范要求
《保险销售行为管理办法》第十九条对保险产品停售进行了规范化要求:保险公司决定停止销售某一保险产品或者调整某一保险产品价格的,应当在官方线上平台显著位置和营业场所公告,但保险公司在经审批或者备案的费率浮动区间或者费率参数调整区间内调整价格的除外。公告内容应当包括停止销售或者调整价格的保险产品名称、停止销售或...
...风险承受能力和交费能力销售适配的保险产品 不得将浮动收益...
财联社8月19日电,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发布关于健全人身保险产品定价机制的通知,要强化销售行为管理,切实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www.e993.com)2024年10月20日。加强销售人员分级分类管理,有序实现销售人员资质分级、产品分类、差异授权。加强产品适当性管理,根据消费者需求、风险承受能力和交费能力销售适配的保险产品,不得将浮动收益误导为保证收益。
保险业新规:保险产品分级与销售能力挂钩
保险业新规:保险产品分级与销售能力挂钩来源:环球网环球网财经综合报道中国保险行业协会近期完成了三项关于保险销售从业人员资质的重要征求意见稿,分别是《保险销售从业人员销售能力资质等级标准(人身保险方向)》、《保险销售从业人员销售能力资质等级标准培训与测试大纲(人身保险方向)》以及《人身保险产品销售授权管理...
更高的要求or更高的收入 保险销售人员资质分级对从业者有何影响?
针对四个能力等级,郭振华表示“关于保险销售分级,简单来说就是四个级别的销售人员所能销售的产品并不相同,四级只能销售简单的产品,而三级、二级、一级则被依次赋予更多产品的销售资格。而每个级别的要求也有所差异,学历要求、从业时间要求等等。总的来说,保险销售分级,会使得保险业务人员,包括保险代理人、销售人员、经...
《保险销售行为管理办法》正式实施 促进险企提升消费者信任度
“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临近,保险产品作为一种无形产品,其销售行为规范问题再度受到社会关注。为保护投保人、被保险人、受益人的合法权益,规范保险销售行为,统一保险销售行为监管要求,金融监管总局发布的《保险销售行为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销售办法》)于2024年3月1日起开始施行。《销售办法》明确了谁能销售保险产...
...万能险需三级认证,划分人员分级标准与产品销售权限;泰康、大家...
中国保险行业协会一日之间下发了三个关于保险销售分级制度的文件。近日,中国保险行业协会下发了《保险销售从业人员销售能力资质等级标准(人身保险方向)(征求意见稿)》、《保险销售从业人员销售能力资质等级标准培训与测试大纲(人身保险方向)(征求意见稿)》、《人身保险产品销售授权管理自律规则(征求意见稿)》三份文件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