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加大消费者权益保护力度(权威发布)
在完善平台管理方面,直播营销平台经营者应当建立健全消费者权益保护制度,明确消费争议解决机制。发生消费争议的,直播平台经营者应当根据消费者的要求提供直播间运营者、直播营销人员相关信息,以及相关经营活动记录等必要信息,“三无产品”往往是经营者名称、地址、联系方式都没有,平台应当严格落实身份核验和日常管理责任,在发...
商品已拆封,不能七天无理由退货?最高法明确了!
意见明确,消费者因检查商品的必要对商品进行拆封查验且不影响商品完好,电子商务经营者不得以商品已拆封为由主张不适用七日无理由退货制度。最高法民一庭负责人介绍,意见从四方面提出30条具体服务保障举措,从消费端、生产经营端、市场秩序三方面入手,增强消费信心,提升消费意愿。意见加强消费者权益司法保护,以最严举...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对预付式消费、直播带货等领域作出专门...
在完善平台管理方面,直播营销平台经营者应当建立健全消费者权益保护制度,明确消费争议解决机制。发生消费争议的,直播平台经营者应当根据消费者的要求提供直播间运营者、直播营销人员相关信息,以及相关经营活动记录等必要信息,“三无产品”往往是经营者名称、地址、联系方式都没有,平台应当严格落实身份核验和日常管理责任,在发...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十大重点条款解读(中)
《实施条例》中的规定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十四条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网络消费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一)》第十四条“网络直播营销平台经营者无法提供消费者维权所需直播间运营者信息的,消费者可以要求网络直播营销平台经营者赔偿”的规定相衔接,也和《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加强网络直播营销活动监管的指导...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本月起施行——大数据杀熟被明令...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本月起施行——大数据杀熟被明令禁止自动续费须提前告知2024年3月15日,国务院正式公布第778号国务院令《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下称“《条例》”),该条例共7章53条,并于2024年7月1日起正式施行。新出台的《条例》对《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基本框架进行了完善...
国新办举行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介绍《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
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于2024年4月9日(星期二)上午10时举行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请市场监管总局副局长柳军,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陈宜芳,司法部立法二局负责人郭启文,市场监管总局执法稽查局局长况旭,国家网信办网络法治局负责人尤雪云,中国消费者协会副秘书长王振宇介绍《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
中国发布丨消费者权益保护有了新条例!聚焦直播营销、自动续费...
聚焦直播营销、自动续费、霸王条款等中国网4月9日讯(记者彭瑶)近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下称《条例》)发布。市场监管总局副局长柳军介绍,作为《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下称“消法”)的第一部配套行政法规,《条例》起到了承上启下、辐射带动的作用,为新征程上推进消费环境建设强化了法治...
无理由退货不是无理退货 消费者“后悔权”要有边界
事实上,从法律规定看,“七日无理由退货”规则中的“无理由”并非无限制、无条件。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退货的商品应当完好”是适用该规则的前提。就何为“商品完好”,《网络购买商品七日无理由退货暂行办法》解释,商品能够保持原有品质、功能,商品本身、配件、商标标识齐全。若商标标识被摘、被剪,商品受污、受损...
市场监管总局:整治“霸王条款” 督促网络经营者落实七日无理由退货
6月18日,国新办举行新闻发布会,介绍网络法治保障高质量发展有关情况。国家市场监管总局法规司司长彭新民在会上介绍,大力整治“霸王条款”,督促网络经营者落实七日无理由退货义务,今年还将继续开展网络市场监管促发展保安全专项行动,严厉打击网络销售假冒伪劣商品、虚假宣传、价格欺诈等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违法行为。
事关“买买买”,多部门回应消费者权益问题
国务院新闻办公室4月9日举行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市场监管总局、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国家网信办、中国消费者协会有关负责人介绍《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有关情况,并答记者问。一起来看。发布会速览:●??禁止“大数据杀熟”。经营者不得在消费者不知情的情况下,对同一商品或者服务在同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