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用专项债收购存量土地细则落地,这些要点值得关注!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严控增量、优化存量、提高质量,支持盘活存量闲置土地,进一步推动《关于实施妥善处置闲置存量土地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自然资发〔2024〕104号)落地见效,积极运用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加大收回收购存量闲置土地力度,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运用专项债券资金...
重磅!一省级土地估价协会被民政部门撤销登记!拒不接受和不按规定...
《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三十条第一款(三)拒不接受或者不按规定接受监督检查的。七、处罚决定内容:撤销登记八、作出处罚决定机关名称:河北省民政厅九、处罚日期:2024年10月21日经河北省自然资源厅同意,河北省民政厅批准,河北省土地估价师协会更名为河北省自然资源评价评估行业协会。河北省自然资源评价评估行...
事关专项债收储土地,自然资源部最新发文!明确关键环节和操作要求
《通知》明确了收回收购土地的关键环节和操作要求,为各地推进工作提供了政策依据。为确保债券资金依法合规使用,收储项目规范有序实施,《通知》规定了主体,明确由纳入名录管理的土地储备机构具体实施收地工作。同时强调,专项债券对应的土地储备项目中的储备地块,必须在全民所有土地资产管理信息系统中有储备地块标识码。...
最新!河北省耕地开垦费标准公布
为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改革完善耕地占补平衡制度的决策部署,强化耕地数量、质量和生态“三位一体”保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管理办法》(发改价格规〔2018〕988号)、《河北省土地管理条例》等规定,现将河北省耕地开垦费标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征收范围非农业建设经批准占用...
重磅新规来了!河北有宅基地的一定要看
对历史形成的宅基地面积超标和“一户多宅”等问题,要按照有关政策规定分类进行认定和处置。人均土地少、不能保障一户拥有一处宅基地的地区,县级人民政府在充分尊重农民意愿的基础上,可以采取措施,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保障农村村民实现户有所居。
4.10早看点|3月土地市场总体持续回温,溢价率“三连升”,供需规模...
1、土地月报|3月土地市场总体持续回温,溢价率“三连升”,供需规模环比齐涨4月9日,诸葛数据研究中心发布2024年3月全国重点城市土地市场报告指出,3月土地市场总体持续回温,溢价率实现“三连升”,流拍率回落(www.e993.com)2024年11月19日。数据显示,2024年3月全国主要地级市溢价率为6.1%,环比上升0.6个百分点,同比下降0.8个百分点;流拍率较上月...
@河北人,这些新规将于2024年1月1日起实施!
2023年12月7日,邱县行政审批局工作人员在一家企业宣讲惠企政策。新华社记者王晓摄明年起河北土地征收补偿执行新标准河北省政府出台《关于印发全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自2024年1月1日起,全省各类土地征收补偿执行新的统一标准。通知明确,征地区片综合地价包括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不包括法律规定用于社会保险...
河北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全文)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结合营商环境评价结果,调整、完善优化营商环境的政策措施。开展营商环境评价,不得影响各地区、各部门正常工作,不得影响经营主体正常生产经营或者增加经营主体负担。第九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健全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奖惩机制,按照国家和本省有关规定对优化营商环境做出显著成绩的单...
@河北人,这些新规将于2024年1月1日起实施_河北新闻网
2023年12月7日,邱县行政审批局工作人员在一家企业宣讲惠企政策。新华社记者王晓摄明年起河北土地征收补偿执行新标准河北省政府出台《关于印发全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自2024年1月1日起,全省各类土地征收补偿执行新的统一标准。通知明确,征地区片综合地价包括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不包括法律规定用于社会保险...
权威发布|河北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全文)
各类经营主体依法平等适用国家支持发展的政策。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应当保障各类经营主体依法平等获取和使用资金、技术、数据、人力资源、土地使用权及其他自然资源等生产要素和公共服务资源,不得制定或者实施歧视性政策。第十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推进一业一证、证照联办、一证多址等改革,推行企业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