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全面实行粮食购销市场化改革的通知
大力支持国有粮食购销企业、粮食加工企业和粮食经销企业,在粮食播种前与农民按照《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签订产、购合同,实行订单收购,并切实提高履约率。各地在敞开收购本省粮食的同时,按照市场法则和“政府牵线搭桥,企业见面交易”的方法,继续稳定和不断发展与粮食主产省长期的粮食购销关系;吸引产区粮食生产、经营企业,...
四川省人民政府公报
二、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实现粮食稳定增产和农民持续增收(八)稳定、完善和强化对农业的扶持政策。认真做好减免农业税和免征牧业税的工作。继续对种粮农民实行直接补贴,增加良种补贴和农机具购置补贴。对重点粮食品种继续实行最低收购价政策。中央财政继续增加转移支付,补助地方因减免农(牧)业税减少的财政收入,以及支持...
转发国务院关于完善粮食流通体制改革政策措施意见的通知
加强粮食储藏技术的研究和推广,提升粮食仓储企业的核心竞争力,降低粮食的数量、品质损失,保证库存粮食安全。结合粮食企业改革和人员分流安置,鼓励国有粮食购销企业利用现有的仓储设施和技术力量向社会提供粮食仓储和技术服务,国家在政策、资金、税收上给予适当支持。加强对农民储存粮食的技术指导,降低粮食产后损失。(六)做...
【政策梳理】中药产业相关税收政策解读
以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金额和11%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取得(开具)农产品销售发票或收购发票的,以农产品销售发票或收购发票上注明的农产品买价和11%的扣除率计算
张瑜:详拆三中【百项】改革任务|决定|新机制|长效机制|张瑜(演员...
5)规范非税收入管理,适当下沉部分非税收入管理权限,由地方结合实际差别化管理。6)加快地方融资平台改革转型。7)全面落实税收法定原则,规范税收优惠政策,完善对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支持机制。8)健全直接税体系,完善综合和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制度,规范经营所得、资本所得、财产所得税收政策,实行劳动性所得统一征税。
【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税务局】税收优惠助力国家粮食安全
性商品储备业务的税收优惠政策,从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对接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委托,承担粮(含大豆)、食用油、棉、糖、肉5种商品储备任务的商品储备企业资金账簿免征印花税,对其承担商品储备业务过程中书立的购销合同免征印花税,对其自用的承担商品储备业务的房产、土地,免征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
“三链同构”的河南方案:到2025年粮食产业经济总产值达到4000亿元...
省财政厅服务业处处长李志刚在答记者问中表示,为了推进粮食产业高质量发展,在税收优惠政策方面,对符合有关规定的粮食企业的研究开发费用可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加计扣除;对承担粮食收储任务的国有粮食购销企业销售的粮食免征增值税;对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包括自有和承租)专门用于经营农产品的房产、土地,...
新疆:税费优惠为粮食产业发展赋能添力
新疆:税费优惠为粮食产业发展赋能添力2023年新疆夏粮生产情况新闻发布会公布的数据显示,今年新疆夏粮总产701.2万吨,较上年增产46万吨,产量创历史新高,增量居全国第一。今年以来,新疆税务部门聚焦粮食产业发展,结合落实“便民办税春风行动”成立“税务助农团”,通过精准推送、上门辅导等方式,把涉农税费优惠政策送到...
甘肃明确储备商品企业范围 税收优惠助力国家粮食安全
本微讯近日,甘肃省财税部门明确承担地方政府储备任务的承储企业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企业范围,在全省接受省市县政府有关部门委托,承担粮食、食用油、糖、肉储备任务的609户企业,将享受税收优惠“礼包”。今年6月,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发布支持承担国家政策性商品储备业务的税收优惠政策,从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税收优惠助力国家粮食安全
今年6月,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发布支持承担国家政策性商品储备业务的税收优惠政策,从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对接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委托,承担粮(含大豆)、食用油、棉、糖、肉5种商品储备任务的商品储备企业资金账簿免征印花税,对其承担商品储备业务过程中书立的购销合同免征印花税,对其自用的承担商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