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耕地开垦费标准印发实施
标准测算按照“以补定占”“占优补优”、严控占用和补足补优、落实耕地总量动态平衡和占用耕地补偿制度等原则,根据近三年河北省新开垦耕地等别和成本情况,借鉴外省份做法,将河北省耕地开垦费标准基准确定为第12等别、每亩40067元,每亩每提高或降低一个等别,提高或降低0.5万元。制定全省统一的耕地开垦费标准,对落实...
《辽宁省黑土地保护条例》9月1日起施行
第三十条违反本条例规定,占用黑土地建窑、建坟或者擅自在黑土地上建房、挖砂、采石、采矿、取土等,破坏种植条件的,由自然资源、农业农村等部门按照职责责令限期改正或者治理,可以并处耕地开垦费的七倍以上十倍以下的罚款。第三十一条违反本条例规定,盗挖、滥挖黑土的,由自然资源、农业农村部门按照职责责令限期改...
内蒙古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
(二)在国土空间规划确定的城市和村庄、集镇建设用地规模范围外,单独选址建设项目占用耕地的,由建设单位负责补充耕地,没有条件开垦或者开垦的耕地不符合要求的,应当按照规定足额缴纳耕地开垦费,由项目所在地的旗县级人民政府代为补充耕地,耕地开垦费缴纳标准由自治区人民政府另行规定;(三)农村牧区农牧民建设住宅占用耕地...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耕地保护工作的实施...
非农建设占用耕地的,补充耕地义务单位必须依法履行补充耕地义务,无法自行补充数量、质量相当耕地的,应当按规定足额缴纳耕地开垦费。建设项目占用耕地应切实履行“先补后占、占一补一、占优补优、占水田补水田”的占补平衡要求。对使用工矿废弃地和城乡增减挂钩耕地指标的,承担复垦责任的旗县(市、区)人民政府必须按承诺...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耕地保护工作的实施意见
(内政办发〔2020〕36号)以及严守耕地红线和粮食安全底线要求,全面推进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三位一体”保护,确保国家下达我区的耕地保有量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防止耕地“非粮化”,促进形成保护更加有力、执行更加顺畅、管理更加高效的耕地保护新格局,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提出如下意见...
自治区政府新闻办召开《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
非农建设占用耕地的,补充耕地义务单位必须依法履行补充耕地义务,无法自行补充数量、质量相当耕地的,应当按规定足额缴纳耕地开垦费(www.e993.com)2024年9月19日。建设项目占用耕地应切实履行“先补后占、占一补一、占优补优、占水田补水田”的占补平衡要求。各地区建设项目选址应充分考虑辖区内补充耕地储备情况,耕地占补平衡以县域自行平衡为主、市...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耕地保护工作的实施...
(内政办发〔2020〕36号)以及严守耕地红线和粮食安全底线要求,全面推进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三位一体”保护,确保国家下达我区的耕地保有量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防止耕地“非粮化”,促进形成保护更加有力、执行更加顺畅、管理更加高效的耕地保护新格局,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提出如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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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非法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发展林果业或者挖塘养鱼的,由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按占用面积处耕地开垦费2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破坏种植条件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
全国人大法工委和原国法办关于行政争议问题处理常用意见答复汇编
军事设施等建设项目占用耕地的,分别由市、县人民政府、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建设单位依照《土地管理法》第三十一条的规定负责开垦耕地;没有条件开垦或者开垦的耕地不符合要求的,应当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规定缴纳耕地开垦费”的规定,市、县人民政府、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建设单位是负责开垦耕地的义务人,耕地开垦费不宜...
自然资源部:未经批准占用耕地30平米也是违法
山西、内蒙古、重庆、甘肃等一些地方明确下放农转用审批,委托县级政府审批农村村民住宅建设用地农转用。一些地方在县域内统一落实耕地占补平衡确有困难的地区,明确可通过耕地占补平衡指标交易平台购买,或者由所在市域或省域范围内统筹落实,不需由农村村民承担耕地占补平衡义务,不收取耕地开垦费。高建华说,这些措施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