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人民政府最新决定
????????(一)可以选择是否给予行政处罚的,应当明确规定是否给予行政处罚的具体裁量标准和适用条件;????????(二)可以选择行政处罚种类的,应当明确规定适用不同种类行政处罚的具体裁量标准和适用条件;????????(三)可以选择行政处罚幅度的,应当合理划分裁量阶次,明确规定适用不同阶次的具体裁量...
全文|上海市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相关活动弄虚作假行为...
2.经调查证实从业单位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风险评估、风险管控效果评估、修复效果评估等报告弄虚作假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第九十条规定,对相关单位和人员予以处罚。3.经调查证实土壤污染责任人、土地使用权人与从业单位和从业个人恶意串通,在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相关活动中弄虚作...
违法违规用地重点问题集锦
根据《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一条规定:违反《土地管理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非法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发展林果业或者挖塘养鱼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按占用面积处耕地开垦费2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破坏种植条件的,依照《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五条的规定处罚。《粮食安全保障法...
违法违规占地,面临什么处罚?
2021年9月1日,新《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正式颁布实施,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的,处每平方米1000元罚款;占用永久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的处每平方米8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占用其他土地的,处每平方米500元以上800元以下罚款;占用建设用地每平方米100以上500元以下罚款。破坏耕地种植条件的:违法占用耕地建窑、建坟或者擅自在...
政府规章、市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表
227市政府规范性文件滁政秘〔2023〕125号关于市本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安置综合建设成本等指导价格补偿标准的批复继续有效继续适用228市政府规范性文件滁政办秘〔2016〕183号关于加强国有资金投资建筑工程项目监管的实施意见继续有效继续适用229市政府规范性文件滁政办秘〔2017〕44号关于印发滁州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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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时用地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批准,期限一般不超过二年;建设周期较长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使用的临时用地,期限不超过四年;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www.e993.com)2024年11月11日。土地使用者应当自临时用地期满之日起一年内完成土地复垦,使其达到可供利用状态,其中占用耕地的应当恢复种植条件。
江苏出台自然资源要素保障“19条措施” 持续推动全省经济回升向好
7.提升规划许可服务水平。全面推行产业项目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不动产权证“三证齐发”,形成标准化工作指南,实现“拿地即开工”。统一审批流程、报审材料以及审查标准,探索行政与技术审查相结合,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对报审材料是否符合强制性内容进行审查,非强制性内容可采取专家审查等方式确定。
海上风电开发建设合规管理要点
建设单位未依法报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报告表,或者未依照本法第二十四条的规定重新报批或者报请重新审核环境影响报告书、报告表,擅自开工建设的,由县级以上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根据违法情节和危害后果,处建设项目总投资额百分之一以上百分之五以下的罚款,并可以责令恢复原状;对建设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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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刑事法相关的要点提示:1.支持引导民营企业完善治理结构和管理制度,加强企业合规建设和廉洁风险防控。2.对侵犯各种所有制经济产权和合法利益的行为实行同责同罪同罚,完善惩罚性赔偿制度。加强产权执法司法保护,防止和纠正利用行政、刑事手段干预经济纠纷,健全依法甄别
违法、违规、立即拆除!多地光伏项目建设“踩刹车”
两个项目均违反了《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十三条规定。《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十三条:建设单位在领取施工许可证或者开工报告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手续。两个项目共计罚款64万元。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未依法经审批部门审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