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民间借贷案件中大额现金交付的证明标准
就本案而言,在案者证据表明:1.公证的事实(本金7123.27万元的记载),当事人不但未表示异议,同时没有充分的证据予以反驳;2.涉及违约金案的生效判决业已认定7123.27万元本金的事实;3.本案发生之前上诉人一直以7123.27万元为本金基数计付利息,从未表示异议;4.本案所涉违约金诉讼、强制执行、执行和解等一系列事实过程中,...
全国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事实认定的指导意见(2024.11修订)
05、借据载明的绝大部分金额系通过转账方式支付,出借人主张剩余小部分款项系以现金交付,虽有收条等债权凭证,但出借人未能提供其他证据予以证实,也未能对现金支付的原因、资金来源、支付细节等做出合理解释,特别是出借人主张的现金支付金额与借期内某段区间借款利息数额基本一致时,一般可认定为预扣利息。出借人支付了全...
【民法典宣传月】微信聊天中发送的“现金”照片,能否作为证明还款...
莱阳市人民法院城厢人民法庭副庭长王晶晶表示,本案中,“现金照片”只能够证实小郑曾持有该4万元现金,并主张要还给于某,但是否实际偿还并未得到小杨的确认,小于亦未认可还款或有其他证据佐证其主张的还款事实,故该证据的提出未能达到法定的“证明标准”,亦未产生“排除合理怀疑”的效果。最终法院未采信该证据的证明内...
人民法院案例库:民间借贷纠纷裁判规则19条
裁判要旨:在民间借贷纠纷中,出借人和借款人在借款合同中约定借款人应支付的服务费、咨询费、管理费等其他费用,实质是借款人为获得借款支付的成本,性质上与利率无异,故应将其和逾期利息、违约金一并审查,防止当事人变相规避利率保护上限的规定,非法获取高息。而合同约定,如律师费、诉讼费用等,是出借人因借款人未按...
全国法院:审理以物抵债纠纷的裁判依据合集
03、以履行期限是否届满为标准分别规制的考虑本司法解释以履行期限是否届满为标准,分别在第27条、第28条对以物抵债协议予以规定,主要是基于以下考虑。(1)区分不同效力通常情况下,债权人与债务人在债务履行期限届满前约定以物抵债,真实意图更多是为了担保原有债务的实现,需要区分不同情况认定约定效力;而债务履行期...
法眼观澜 | 金融领域贿赂案件核心辩护要点及策略
(二)借贷型“借款型受贿”是较为典型的隐性腐败案件,虽然有官员通过向管理服务对象借款的方式收受贿赂(www.e993.com)2024年11月24日。但在实务中,确实存在将当事人真实的借款错误认定为受贿的现象。这样一来,当事人不仅会蒙受冤情,借出的款项也会被作为赃款而追缴。因此,刑辩律师在代理借款型受贿案件时,应当熟悉该类案件的出罪路径,避免当事人...
全国法院:关于高利转贷行为的认定与规制
19、自然人从银行贷款后转贷牟利是否无效的认定问题裁判标准:出借人以自有房产向银行抵押贷款获得资金用于出借,与非金融机构法人或其他组织利用信贷配额转贷牟利不同,仍属于个人理财的一种方式,不属于扰乱金融秩序、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无效行为。八、杜万华:关于民间借贷合同效力的有关问题...
问法热线丨朋友去世,我借出的钱能要回来吗?聚焦借贷纠纷,这些问题...
约定每年2万元的利息远高于同期LPR4倍的标准,这个是不会得到法院支持的。建议您到法院诉讼,由法院依法进行审查和判决。问题4:借款人的多项借款都已到期,应先还哪一个?吴先生与陈先生是同乡也是朋友。2018年2月,陈先生因生意需要向吴先生借款10000元,在同乡赵先生的见证下,陈先生出具借条一份为凭证,借条中...
民间借贷关系能否成立的认定|全国法院优案评析
借款人抗辩款项未实际交付,并作出合理说明,同时提交证据加以佐证,对借条的形成构成较强反驳。人民法院应当结合借贷金额、出借人的经济状况、双方的亲疏关系、当地或者当事人之间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等事实和因素,综合判断查证借贷事实是否发生,责令出借人就款项已实际交付的事实进一步承担举证责任,...
沪市上市公司公告(4月8日)
斯达半导于4月8日发布公告,公司2023年年度权益分配预案内容如下:以总股本17097.16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5.98元,合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2.73亿元,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00股,不送红股。据斯达半导发布2023年年度业绩报告称,公司营业收入36.63亿元,同比增长35.39%;实现归属于上市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