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车质押借款诈骗相关法律问题辨析
本案中,刘某故意隐瞒真实意图,以其真实个人信息向汽车租赁公司租赁车辆,后使用伪造的机动车行驶证、机动车登记证书、车主身份证明等手续向他人质押借款后用于个人周转,既有欺骗汽车租赁公司的行为,也有欺骗质权人的行为,其租车后质押借款行为的定性还存在着是否构罪?如果构成犯罪,租赁车辆后伪造手续质押借款行为构成何罪?
梳理:机动车售后回租业务所涉法律风险及应对措施
公安部《机动车抵押登记》第三十一条:“机动车作为抵押物抵押的,机动车所有人和抵押权人应当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抵押登记;抵押权消灭的,应当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解除抵押登记。”国务院《关于实施动产和权利担保统一登记的决定》第二条第(七)款规定机动车不在中登网进行抵押登记,关于机动车抵押登记的规定见于公...
巾帼大学习|重温《民法典》77处变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八十条规定:"禁止高利放贷,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的,视为没有利息。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约定不明确,当事人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自然人之间借款的,视为没有利息。"24.增加...
周光权:担保真实足额与骗取贷款罪的界限
项目等虚假理由的;(二)使用虚假的经济合同的;(三)使用虚假的证明文件的;(四)使用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或者超出抵押物价值重复担保的。”由此可见,没有真实足额担保的,按照本条第四项的规定构成贷款诈骗罪并无争议。
骗租机动车后质押借款类案件的争点与分析
司法实践中,行为人先在汽车租赁公司租赁机动车,再将机动车质押,向他人骗取借款的案件,一段时期以来在全国各地多发,即用前行为骗来的机动车作为后行为骗取借款的道具。该类刑事案件的诈骗行为方式大同小异,但报案后的处理及各地裁判结果差异很大。笔者以“骗租车辆后质押借款的基本事实”为考察对象,通过分析和论证,以...
骗租机动车后质押借款构成合同诈骗?
司法实践中,行为人先在汽车租赁公司租赁机动车,再将机动车质押,向他人骗取借款的案件,一段时期以来在全国各地多发,即用前行为骗来的机动车作为后行为骗取借款的道具(www.e993.com)2024年10月21日。该类刑事案件的诈骗行为方式大同小异,由合同诈骗定罪量刑案件不在少数。审视“两头骗”汽车租赁判决书的裁判,归纳得出该类案件的认定大致有以下四种...
用于质押借款的宝马车原来是借的!女子因合同诈骗罪获刑
用于质押借款的宝马车原来是借的!女子因合同诈骗罪获刑极目新闻记者黄忠通讯员戴小巍杨添琦私自将暂时使用的机动车行驶证伪造成自己的,并以该车作为质押物进行借款。日前,经湖北省宜城市检察院依法监督立案,法院以合同诈骗罪判处被告人刘某甲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缓刑二年,并处罚金1.5万元。
汽车合格证被“质押”,能否享有优先受偿权?
1、御景公司立即偿还霖尚银行贷款本金4300000元及利息、罚息、复利;2、御景公司承担本案诉讼费用;3、霖尚银行有权对御景公司所拥有的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质押物拍卖、变卖、折价款享有优先受偿权;4、御廷公司、青春公司、陈庆庆、李欢对御景公司的上述第1、2项债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最高法:金融民商事审判37个最新裁判规则
以船舶、航空器和机动车等特殊动产进行“售后回租”的案件中,当事人在办理了融资租赁登记后,为防止承租人将租赁物转让给他人,又在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办理了“自物抵押”,以租赁物为出租人设定抵押权。此时就不能仅以所有权和抵押权为同一人为由认定抵押无效,当事人可以选择行使抵押权或保留的所有权以实现其担保...
常见股权质押的14个问答
《动产和权利担保统一登记办法》已于2022年2月1日起正式实施,该登记办法第2条规定:“纳入动产和权利担保统一登记范围的担保类型包括:…(七)其他可以登记的动产和权利担保,但机动车抵押、船舶抵押、航空器抵押、债券质押、基金份额质押、股权质押、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质押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