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广州市政策文件库
街道级、社区级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建成后,街道办事处应向区民政局提请验收,区民政局收到验收申请后,按照市、区相关文件要求,在5个工作日内安排工作人员实地验收,验收通过的,指导街道将设施信息录入广州市为老服务综合平台;验收不通过的,将不通过的原因反馈至街道,并指导整改,街道完成整改后,重新向区民政局提请验收。
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三、严格落实有关电价政策居民住宅小区内的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用电,电网企业向充电设施运营单位、充电设施运营单位向用户,均应按居民合表用户电价计收充电电费;涉及非电网直供电的,对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用电电量,电网企业向非电网供电主体、非电网供电主体向充电设施运营单位、充电设施运营单位向用户,也应按居民合表用户...
城中村“加收电费”:家电藏“猫腻”,收据多“花样”!
目前广州已出台相关文件,明确指出“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国家电价政策加价或者变相加价收取电费”。对不执行目录电价的经营者,情节较重的处50万元以上200万元以下罚款。“关于房东乱收电费这种纠纷,我们去年也处理过。但在实际操作中,城中村加收电费的情况往往也更加复杂。”海珠区沙园街道的社区党委书记许立透露,...
多个房东被罚!最新公布,涉广州多区!
根据举报线索,增城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检查发现,增城区新塘镇卫山北三路某公寓房东刘某某,于2023年5月至7月期间按1.5元/度的单价向公寓出租屋租客、1.2元/度的单价向公寓商铺收取电费,违反了《广州市供用电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执法人员责令当事人限期改正。复查发现,当事人改为以0.9元/度的...
治理城中村加收电费乱象事关城市竞争力
二房东赚电费差价,电表被动过手脚,电器能耗高,被以其他名义收高价电费……“电费刺客”问题一直是城中村租房的顽疾。去年5月,《广州市供用电条例》施行,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国家电价政策加价或者变相加价收取电费。然而在此之后,一些房东巧立名目,仍然变相收取高额电费。
涉及广州城中村电费,监管部门最新回应,并发布公开信
南都讯记者廖艳萍通讯员穗市监近日,南都连续报道广州城中村存在加价电费乱象(www.e993.com)2024年10月20日。去年5月,《广州市供用电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正式实施,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国家电价政策加价或者变相加价收取电费。然而,南都记者走访多个城中村发现,电费依旧“居高不下”(点击阅读)。
上月电费“暴涨”?广州供电局最新回应!
累计人数满7人及以上可选择执行居民合表电价,或每月第一、二、三档分别增加100千瓦时阶梯电量基数,选定后一年内不得变更为另一种方式。想要办理该政策的街坊们重点来咯办理条件“一户多人口”的“一户”指的是居民用户以住宅为单位,一个房产证明对应的住宅为一“户”,没有房产证明的,以供电企业为居民用户...
一个人住,“一个月电费400多,有人治治吗?”广州突击检查,当场开罚!
2023年5月1日,《广州市供用电条例》(下称《条例》)正式实施,当中明确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国家电价政策加价或者变相加价收取电费。记者了解到,《条例》实施以来,全市市场监管部门持续推进城中村加价收取电费综合治理,依法对一些确实是恶性加价、恶意加价、屡次拒绝自查自纠的动真格处罚了一批。截至目前...
“抄表到户”呼声渐高!直击广州城中村电费加价整治行动,拟立案18宗
7月25日,广州市市场监管局会同海珠区市场监管局开展城中村电费加价专项整治行动。此次执法行动采取了“不打招呼”突击式检查,135名执法人员兵分多路,同步在广州市海珠区18个街道集中检查产业园区、村社物业及城中村出租屋等重点区域电费收费情况。当天,羊城晚报记者跟随执法人员一同前往现场,直击整个行动过程。
事关电费收费 广州发布《致全市出租屋房东及租客的一封信》
《广州市供用电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一款中指出“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国家电价政策加价或者变相加价收取电费”。各出租屋房东、二手房东等收费主体应切实履行收费主体责任,对照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要求对自身电费收费行为进行自查自纠,严格按照主管部门公布的目录销售电价收取电费,不得擅自提高价格标准,不得在电费中加收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