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东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
各级社保费征收机构在征收环节将失业保险费直接划入省级社会保障基金财政专户,形成省级统筹失业保险基金。各地级以上市社保经办机构根据失业保险待遇等支出情况(含失业保险退费支出),会同同级财政部门按季度向省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提出用款计划,经审核批准后,由省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拨付至各地级以上市社保经办机构社保基金...
社保入税动真格了!已有企业被警告!2024年,企业这些行为,再不收手...
劳动法、社会保险法、《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等法律法规明确规定,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是法律对用人单位和劳动者设置的强制性条款,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30日内为其职工申请办理社保登记。所以,不管用人单位采取什么办法和借口,也不管与劳动者如何约定,只要没有为劳动者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都属于违法行为。
...已退休劳动者可否以诉讼方式要求公司赔偿在职期间欠缴社会保险?
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六十三条规定,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其限期缴纳或者补足。依照上述法律规定,缴纳社保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而征缴社保属于社保征收机构的职责。已退休劳动者主张单位在职期间少缴、迟缴社保费造...
分享:社保和工资不一致违法吗?最新答复来了!
指引中明确: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劳动者应当依法要求用人单位缴纳,用人单位在劳动者要求之日起一个月内未按规定缴纳的,劳动者有权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支付经济补偿,但经济补偿的支付年限应从2008年1月1日起计算。2、天津市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在关于印发《天津法院劳动争议案件审理指南》...
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险,劳动者如何保障自身权益?
法院经审理认为,对于用人单位未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劳动者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通过行政稽核征缴方式予以补足。赵某未经行政稽核程序自行补缴社会保险,其欠缴社会保险期间与某公司断缴期间无法对应,缴费基数亦与其工资不一致,其补缴的保险费系按月一次性补缴,无法明确补缴期间及明细,无法确认某公司应负担的数额。赵某...
自愿放弃社保协议有效吗?还能享受工伤待遇吗?…6个法律焦点问答
其实这是不合理且违法的(www.e993.com)2024年9月19日。据《社会保险法》《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用人单位和职工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为职工参加社会保险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系用人单位的义务,该项义务不能由用人单位和职工通过约定变更或者放弃。如果职工发生工伤且签订了自愿放弃社保声明,用人单位应承担工伤保险责任。
维护自身权益!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要避这些“坑”
这样的方式很具有迷惑性和欺骗性,看似劳动者的利益没有受损,事实上,根据《社会保险征缴暂行条例》第十二条规定:缴费单位和缴费个人应当以货币形式全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缴费个人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所在单位从其本人工资中代扣代缴,社会保险费不得减免。上述法律条文表述的非常清楚,即用人单位和个人私下就职工医保缴费...
明确了!补缴社保不受2年时效限制(最高法人社部意见)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依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二十条规定,以企业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行为在2年内未被发现,也未被举报、投诉为由不再查处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当事人请求履行上述查处职责,且能够提供相应材料初步证明企业存在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用的,人民法院应当判决责令有关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履行相应职责。
官方回应关于社保热点问题,信息量很大!
还有一些员工想通过工资形式拿到社保费,然后再自行参保或者不参保,以为这样可以有更大收益,这种“小聪明”可不行!《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第十二条规定:缴费单位和缴费个人应当以货币形式全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缴费个人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所在单位从其本人工资中代扣代缴。
「以案释法」劳动者自愿放弃社保,能否要求用人单位补缴?
无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七十二条,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为劳动者办理社会保险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不能根据用人单位或是劳动者的意愿而免除缴纳责任。劳动者、用人单位签订自愿放弃缴纳社会保险的协议属于违法行为,该协议无效,劳动者可以要求单位补缴社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