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中标合同实质性内容不一致的施工合同无效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第二条规定,招标人和中标人另行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约定的工程范围、建设工期、工程质量、工程价款等实质性内容,与中标合同不一致,一方当事人请求按照中标合同确定权利义务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根据上述法律规定,招标投标流程受法律保护,按照招...
行政复议法课堂摄制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包含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三、获取采购文件1.时间:自2024年11月7日9:00起至2024年11月14日17:00止(北京时间)。2.地点:公告发布平台。3.方...
政府采购中标供应商未签订合同如何处理
供应商中标或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情形,对供应商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合同签订阶段双方可以谈判的内容包括哪些?
答:根据《招标投标法》第四十六条、《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七条规定,招标人和中标人签订的书面合同中,合同的标的、价款、质量、履行期限等主要条款应当与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的内容一致,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因此,中标通知书发出之后,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通过谈判变更合同的实质性内...
中标后招标人要求修改清单单价,合法吗?
另一方面,如果施工单位没有扛住建设单位的压力,被迫同意了甲方的清标,并根据清标的结果签订了中标合同,显然此时中标合同约定的价款和招投标文件中的价款约定不一致,这种情形属于违法的“白皮黑心合同”。对于中标合同改变招投标文件中实质性内容的情况,根据《建设工程司法解释一》第22条规定,当事人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
合同起始时间早于中标通知书发出时间合法吗
某地巡视组巡查发现,一个单位信息化系统运维项目的中标通知书发出时间为2023年7月10日,合同履行期限为2023年6月1日—2026年5月31日,合同起始时间(2023年6月1日)比中标通知书发出时间提前了40天(www.e993.com)2024年11月10日。巡视组认为该单位涉嫌“先斩后奏”和虚假采购:即在尚未实施政府采购的情况下就签订和履行合同;政府采购活动内定供应商...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效力的认定
条第一款规定:“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因此,中标通知书到达中标人时,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并不成立,如果中标人收到中标通知书后,一方当事人拒不按照前款规定签订书面合同的,应当承担...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的3种情形
条第一款规定:“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因此,中标通知书到达中标人时,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并不成立,如果中标人收到中标通知书后,一方当事人拒不按照前款规定签订书面合同的,应当承担...
新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司法解释(一)
第二条招标人和中标人另行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约定的工程范围、建设工期、工程质量、工程价款等实质性内容,与中标合同不一致,一方当事人请求按照中标合同确定权利义务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招标人和中标人在中标合同之外就明显高于市场价格购买承建房产、无偿建设住房配套设施、让利、向建设单位捐赠财物等另行签订合同...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45个问答
不能。建设工程未经竣工验收,发包人擅自使用的,以转移占有建设工程之日为竣工日期。《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第九条当事人对建设工程实际竣工日期有争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分别按照以下情形予以认定:(一)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的,以竣工验收合格之日为竣工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