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普| 你知道什么是饮用水水源地吗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哪些行为被禁止?
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禁止从事下列活动:1.使用农药和化肥;2.清洗车辆;3.畜禽养殖、旅游、游泳、垂钓、采砂、清洗衣物或者其他可能污染饮用水水体的活动;4.法律、法规和地表水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禁止的其他行为。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新建、改建、扩建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建设项目;已建成的...
新设一级保护区保护饮用水水源
据了解,《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明确规定,“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新建、改建、扩建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建设项目,已建成的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建设项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责令拆除或者关闭”;“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从事网箱养殖、旅游、游泳、垂钓或者其他可能污染饮用水水体...
城市供水条例(1994年发布,2018年修正)
第十三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部门应当会同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水行政主管部门和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等共同划定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经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公布;划定跨省、市、县的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应当由有关人民政府共同商定并经其共同的上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公布。第十四条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禁止一切污染水质...
「天眼问政」百花湖红枫湖水源保护区能露营?相关部门:注意看标识牌
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一级保护区,禁止从事旅游、垂钓、捕捞、游泳、水上运动和其他污染水体的活动。也就是说,红枫湖、百花湖的一级保护区内,是不允许进行露营、烧烤等活动的。清镇市红枫湖镇芦荻哨村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二级保护区及饮用水水源准保护区,市民游客个人可以进行露营、烧烤等活动,但要注意带走垃...
关于《黑河市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修正)(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
第四条市、县(市、区)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饮用水水源保护实施统一监督管理。发展改革、财政、水务、公安、城市管理、住房和城乡建设、农业农村、交通运输、自然资源、林业和草原、文化广电和旅游、卫生健康、民政、应急管理等有关部门和海事管理机构,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做好饮用水水源保护工作。
四川:用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保护饮用水水源地
例如,地表水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禁止新建、改建、扩建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建设项目,禁止使用化肥、农药、设置畜禽养殖场,禁止与保护水源无关的船舶停靠、装卸,禁止从事旅游、游泳、垂钓或者其他污染饮用水水体的活动等(www.e993.com)2024年10月18日。另一方面,风险源的监管也一直是饮用水水源环境监管的重要环节。“我们以工业企业、...
江堰市“千年古堰”水源治理——守护成都市民饮用水安全
科学划定饮用水水源及特殊水源保护区166.7平方公里,制订《都江堰市“十四五”水生态环境保护规划》,保护区内禁止项目开发,禁止引进和布局工业项目,河道两侧200米范围内禁止开发项目,全力保障“天府成都”饮用水安全。△社区干部和志愿者巡河项目建立了“政府主导、部门监管、全社会参与”的水源保护和水污染防治的常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
第三十三条国家建立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制度。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应当划定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并采取措施,防止水源枯竭和水体污染,保证城乡居民饮用水安全。第三十四条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设置排污口。在江河、湖泊新建、改建或者扩大排污口,应当经过有管辖权的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流域管理机构同意,由环境保护...
这些行为将被禁止!《云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洱海保护管理条例(修订...
生态保护核心区、生态保护缓冲区、绿色发展区内涉及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和洱海入湖河道管理的,还应当执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第八条洱海保护管理坚持生态优先、科学规划、综合治理、合理利用、绿色发展和社会参与的原则。
【关注】这些行为将被禁止!《云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洱海保护管理...
生态保护核心区、生态保护缓冲区、绿色发展区内涉及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和洱海入湖河道管理的,还应当执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第八条洱海保护管理坚持生态优先、科学规划、综合治理、合理利用、绿色发展和社会参与的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