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珠海市城改办秘书组组长受贿案一审判决
2004年11月30日 - 新浪新闻
记者昨日获悉,香洲区人民法院以受贿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三万元。法院经审理查明,2001年至2003年8月,吴×卓任珠海市城改办秘书组组长期间,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先后收受贿赂人民币183000元、港币5000元、美元1000元<SCRIPTLANGUAGE="JavaScript1.1"SRC="http94.ad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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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昨日获悉,香洲区人民法院以受贿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三万元。法院经审理查明,2001年至2003年8月,吴×卓任珠海市城改办秘书组组长期间,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先后收受贿赂人民币183000元、港币5000元、美元1000元<SCRIPTLANGUAGE="JavaScript1.1"SRC="http94.ad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