玄小辖说管辖 | “接收货币一方所在地”理解与适用之一:诉讼请求...
民诉法司法解释第十八条第二款关于“合同对履行地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争议标的为给付货币的,接收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之规定所称“争议标的”,是指当事人诉讼请求所指向的具体合同义务。虽然本案的诉讼请求为给付金钱,但不应简单地以诉讼请求指向金钱给付义务而认定争议标的即为给付货币,而应当根据合同...
关于协议管辖纠纷的68条裁判规则|法院|约定|管辖权|纠纷案|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四条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本案被告徐某的住所地在杭州市西湖区,刘某武作为接收货币一方所在地在江苏省兴化市,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法院和江苏省兴化市人民法院对本案均有管辖权。江苏省兴化市人民法院作为受移送的人民法院,认定本案...
普法小贴士|有关地域管辖问题你知道哪些?
《民诉法解释》第十八条:合同约定履行地点的,以约定的履行地点为合同履行地。合同对履行地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争议标的为给付货币的,接收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交付不动产的,不动产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其他标的,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即时结清的合同,交易行为地为合同履行地。合同没有实际履...
全国法院:关于地域管辖纠纷的94条指导意见(一)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第一款、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第四条的规定,当被告的住所地与其经常居住地不一致时,应由经常居住地法院管辖;除住院就医的地方外,公民离开住所地至起诉时已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即公民的经常居住地。实践中,只需从起诉时间之日起向前推算,连续居住满一年的地方即可认定为经常居住地。而是否...
“能不能任选一家法院立案?”假如民事立案管辖有热搜榜……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九条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养费案件的几个被告住所地不在同一辖区的,可以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第十二条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可以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管辖权|纠纷案|人民法院|民事诉讼|法律文书_网易订阅
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签订的管辖协议明确约定一方当事人可以从一个以上国家或者地区的法院中选择某国或者某地区法院提起诉讼,而另一方当事人仅能向一个特定国家或者地区的法院提起诉讼,当事人以显失公平为由主张该管辖协议无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管辖协议涉及消费者、劳动者权益或者违反民事诉讼法专属管辖规定...
最高法观点:民诉法中的“合同履行地”是实体义务地还是金钱给付地?
民事诉讼法解释第十八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合同约定履行地点的,以约定的履行地点为合同履行地。合同对履行地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争议标的为给付货币的,接收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交付不动产的,不动产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其他标的,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即时结清的合同,交易行为地为合同...
最高法裁判观点:如何理解《民诉法解释》第18条中“争议标的”?
裁判要旨《民事诉讼法解释》第十八条第二款规定:“合同对履行地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争议标的为给付货币的,接收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该规定中的“争议标的”是指当事人诉讼请求所指向的具体合同义务。诉讼请求为给付金钱的,不应简单地以诉讼请求指向金钱给付义务而认定争议标的即为给付货币,而应根...
以接收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的管辖确定
合同履行地首先以双方约定为准,在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时,《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以下简称民诉法解释)第十八条第二款规定,争议标的为给付货币的,接收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交付不动产的,不动产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其他标的,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即时结清的...
全国人民法院:关于合同履行地纠纷的37则裁判规则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十八条第二款关于“合同对履行地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争议标的为给付货币的,接收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之规定所称“争议标的”,是指当事人诉讼请求所指向的具体合同义务。诉讼请求为给付金钱的,不应简单地以诉讼请求指向金钱给付义务而认定争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