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学周报149|民商思维的切换:商法的体系化、法典化
2.民商合一国家的商法“再商法化”:在采纳民商合一立法体例的国家,如意大利和巴西,商法“再商法化”的实践是为了解决统一民法典在规范商事关系层面的不足。3.民商分立国家的商法“再法典化”:采纳民商分立立法体例的国家,如法国、西班牙、奥地利和比利时,通过重构商法典来梳理商法规范,使商法体系能够充分回应...
龙卫球:《民法典》背景下民商法发展空间与路径研究 | 政法论坛...
我国民法典作为一部面向当下的21世纪民法典,置身于更加复杂的且急剧变化的社会经济语境,以民商合一为体例,采取了不同于传统民法典的特殊开放体系,较好地克服了形式化封闭体系的弊端,为后续民商法发展预留较大空间。申言之,我国民法典在体系设计上,在采用概念形式化体系的同时,不仅采取了宣示目的、明确原则、介入功能...
合同法是属于经济法还是民法?
民法在学术上有两种观点,民商合一与民商分立。我国现行立法采取“民商合一”的立法观点,认为《民法通则》是民法这个法律部门的基本法,《合同法》、《物权法》、《公司法》等民事、商事法律均属于“大民法”的范畴。但对于我国经历1978年改革开放发展起来的“经济法”,历来有争议,如《劳动法》、《劳动合同法》、...
《政法论坛》2024年第5期要目|法学|判例|立法|法律_网易订阅
我国民法典作为一部面向当下的21世纪民法典,置身于更加复杂的且急剧变化的社会经济语境,以民商合一为体例,采取了不同于传统民法典的特殊开放体系,较好地克服了形式化封闭体系的弊端,为后续民商法发展预留较大空间。申言之,我国民法典在体系设计上,在采用概念形式化体系的同时,不仅采取了宣示目的、明确原则、介入功能...
孙宪忠:对当前民法学基本理论的十点思考
在我国当前背景下,民商合一更是无法实现的。商法领域、知识产权领域还有特别民事权利等领域的法律,都无法纳入民法典中。因此,我国民法典编纂采取一般法与特别法的区分结构,民法典是大民法体系的基本法,这要求立法发展尤其要注意民事基本法与特别法的关系。当前,我国民事特别法的范围非常广,包括商法领域、知识产权...
商法理念在公司法业务中的应用
(二)我国属于形式上的民商合一,商法和商事纠纷的客观存在是不争的事实什么是商法,我国立法上没有任何规定(www.e993.com)2024年10月20日。除了在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大纲中列有商法和经济法,其中商法包括公司法、合伙企业法、个人独资企业法、外商投资法、企业破产法、票据法、证券法、保险法,海商法、信托法。经济法包括竞争法、消费者法、...
杜爱武|论商事仲裁适法理念_澎湃号·政务_澎湃新闻-The Paper
商化不足与德法日韩等国民法典、商法典的“两典并立”不同,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长期坚持民商合一的立法传统,导致部分学者及法律实操者固守德国潘德克顿法学精巧的体系,秉持鸵鸟姿态,而未能对商事法律关系的多元性和复杂性进行充分地思考与认识。因此,不难发现,即使在一向以尊重商事交易为鲜明旗帜的仲裁领域,仲裁审...
最高人民法院:深化商事审判理念,尊重商事审判工作的客观规律
虽然在立法体系上我国属民商合一的国家,我国并没有统一的商法典或商法通则,但这并不能否认我国存在大量商事单行法的事实。实践中商事行为和民事行为的区别是客观存在的。人民法院商事审判应该尊重商事审判自身的客观规律,坚持符合商事审判要求的裁判理念。但是,因受民商合一立法体系以及人民法院内部大民事格局下各项民事审...
理论荐读|孙宪忠:当前民法学基本理论的十点思考
在我国当前背景下,民商合一更是无法实现的。商法领域、知识产权领域还有特别民事权利等领域的法律,都无法纳入民法典中。因此,我国民法典编纂采取一般法与特别法的区分结构,民法典是大民法体系的基本法,这要求立法发展尤其要注意民事基本法与特别法的关系。当前,我国民事特别法的范围非常广,包括商法领域、知识产权...
“民商合一”来了!“律界名师”谈我国民法典时代的商事立法问题
“律界名师”谈我国民法典时代的商事立法问题来源丨鼎颂商事争议解决支持平台中国民法典编纂采用了“民商合一”的模式,是一部具有商法品格的民法典。尽管大量商法规范仍然以单行法形态存在,但《民法典》的民商合一属性确属共识。另一方面,《民法典》确立的是私法领域的基本价值和基础规范,而商法作为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