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罚150万元!新类型新领域!这个省发布网络市场十大典型案例
通过微信朋友圈卖高仿名牌包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涉案商家:吴某微信朋友圈销售假冒“GUCCI”女包案处罚金额:1万元违法事实:2019年10月23日,扬州市宝应县市场监管局接到消费者刘某举报,反映其通过微信从吴某处购买的一只商标为“GUCCI”的女包,怀疑是假冒商品。随后,宝应县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与“GUCCI”、“...
韶关仁化男子路边招牌售卖野猪肉,“成功”引来警察的注意
由于野猪是“三有”保护动物,当街售卖野猪肉构成违法,结果野猪肉不仅被依法收缴,档口主人还将受到公安机关的行政处罚。仁化县公安局森林分局民警日前在办案时途经丹霞新城九龄路口,发现有人竟公然在路边挂牌售卖野猪肉,办案民警立即下车展开了调查。当事人郑某向民警交待,之前自己从他人手里购买了一头野猪,宰杀后想着...
捕杀野猪引全国关注,“野猪肉”的香味,隔着屏幕都能闻到
的确,村民自己捕杀野猪,以及售卖野猪肉等,均是违法。通江的李某、刘某、汤某和王某四人想吃野味,商议并实施了在烟溪北雪垭安装电网,先后进行了三次非法捕猎。第一次捕获三只野猪,第二次捕获一只麂子,第三次捕获一只拱猪。公安机关查获后,对违法行为人分别作出罚款2000元,没收野生动物制品及捕猎工具的林业行政处罚。
天水市曝光一批疫情防控期间市场监管领域典型违法案例
依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规定,没收违法所得4000元,并处以50000元的行政处罚。案例五:清水县菜夫人蔬果店未对商品进行明码标价案1月28日,根据群众举报,清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该县菜夫人蔬果店进行执法检查。经调查,该店销售的各种蔬菜和调味品均未明码标价。依据《价格法》和《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的...
路边大招牌售卖野猪肉,不料招来了警察
路边大招牌售卖野猪肉,不料招来了警察布瑞克农产品期货网2018.12.0712:43关注仁化一个体户为招揽生意,竟当街路边售卖野猪肉,不料其摆放在档口旁的售卖野猪大招牌招来了森林民警,结果可想而知,野猪肉不仅被依法收缴,其本人还将受到公安机关的行政处罚。近日,仁化县公安局森林分局民警办案时途经丹霞新城九龄路口...
宁乡一商家烹制野味遭罚款
在此期间当事人共计销售24份野猪肉、4份蛇、1份田毛猪,货值金额合计5381元(www.e993.com)2024年7月14日。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相关规定,宁乡市市场监管局依法责令改正,对当事人作出如下行政处罚:没收违法所得2981元;罚款10万元。两项合计约10.3万元。2020年3月11日,安化县市场监管局收到桃江县市场监管局的案件移送线索,称安化县长塘...
江苏网络市场十大典型案例:“好评返现”“刷单炒信”等被处罚
目前,刷单炒信的行为在电商领域较为突出,本次发布的典型案例中,盐城某公司组织虚假交易案、宿迁某网店诱导用户评价案、常州某网店虚构用户评价案等三个典型案例有效打击了网络市场的侵权违法行为,维护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诱导消费者好评商家被罚1万元
家养母猪当野猪卖 肉贩被罚300元
家养母猪当野猪卖肉贩被罚300元本报讯(记者孙厚光通迅员刘璐杨霞实习生熊凯)野猪肉较少见,价高还卖得俏,一肉贩就此打起了歪主意。昨日上午,一肉贩把自养母猪当“野猪”卖,被黄陂工商执法人员查处,不法肉贩被处罚300元。昨日上午8时,黄陂工商接到举报称,某菜场内有人打着“野猪肉”的招牌卖...
朋友圈卖高仿、诱导好评、短视频虚假宣传...这些商家被查了!最高...
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二十六条第二款的规定,2020年7月,苏州市吴中区市场监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九条的规定,责令当事人停止生产销售上述型号LED防爆平台灯,罚款14679元,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940元的行政处罚。典型意义本案中,市场监管部门通过网络产品质量抽检,...
向您汇报!守护“舌尖上的安全” 眉山市市场监督管局今年做了这些
眉山天府新区市场监管和综合执法局认为,当事人生产销售菌落总数超标的麻辣牛肉干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三项“其他不符合法律、法规或者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之规定,依法作出没收违法所得、对当事人罚款60375元的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