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文化会客厅】浅析离婚案件中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分割
家庭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承包人是本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户,即家庭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主体是农村承包经营者,而不是家庭成员个人。因此,夫妻一方或双方没有取得家庭土地承包经营权,家庭土地承包经营权自然不能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但在离婚案件中,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二款规定“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
【普法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
(一)按照规定统一组织承包时,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依法平等地行使承包土地的权利,也可以自愿放弃承包土地的权利;(二)民主协商,公平合理;(三)承包方案应当按照本法第十三条的规定,依法经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四)承包程序合法。第二十条土地承包应当按照...
最高法院:未经村民会议讨论决定,村委会出租集体土地是否有效
“非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除本法第三章规定的情形外,不得承包由本集体经济组织发包的土地,不享有土地承包经营权,但是可以通过土地流转依法获得土地经营权。”三、增加一条,作为第六条:“以家庭承包方式取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在流转中分为土地承包权和土地经营权。“土地承包权是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依法享有的...
集体土地违规发包纠纷处理,应否先行撤销登记行为
本案二审法院认为,甲与丙未签订书面协议,亦未经发包人同意,不符合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的法定要求;村委会在未核实查明案涉承包地是否转让的情况下与丙签订承包合同,导致甲名下无承包地,违反了土地承包法相关规定,一审法院认定该合同涉及案涉承包地部分无效正确;家庭承包户内所有成员死亡的,因权利主体消亡,土地承包经营权...
土地承包经营制度——“学好、用好《民法典》”
“农户内家庭成员依法平等享有承包土地的各项权益。”(2)此亦为《民法典》第55条规定的民事主体:“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依法取得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从事家庭承包经营的,为农村承包经营户”。《农业法》第10条第1款规定:“国家实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制度,依法保障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的长期稳定,保护农民对承包土地的...
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若干问题的意见
(八)未进行家庭承包的集体土地、水面、“四荒”土地、林地以及经整治开发的农村闲置宅基地等,依法经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按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可采取招标、拍卖、协商等方式进行发包,承包方所取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依法流转或融资(www.e993.com)2024年10月19日。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
第十六条家庭承包的承包方是本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户。农户内家庭成员依法平等享有承包土地的各项权益。第十七条承包方享有下列权利:(一)依法享有承包地使用、收益的权利,有权自主组织生产经营和处置产品;(二)依法互换、转让土地承包经营权;(三)依法流转土地经营权;...
好政策让土地“生金长银”
确权面积调整、地块变动、各类权益的保障,均须经过村民(户主)会议三分之二以上人数同意,让大家服气、让百姓认同。村民吃了“定心丸”“没想到我们还能继续参与土地延包,全家人都特别惊喜。”通海村大岳组的岳大娘高兴地说。岳大娘一家6口人,户口先后迁出。通海村延包小组经讨论,认定岳大娘为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_庐江县东顾山街道
第十六条家庭承包的承包方是本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户。农户内家庭成员依法平等享有承包土地的各项权益。第十七条承包方享有下列权利:(一)依法享有承包地使用、收益的权利,有权自主组织生产经营和处置产品;(二)依法互换、转让土地承包经营权;(三)依法流转土地经营权;...
一块2.2亩土地引发纠纷 行政登记争议跨越22年得以化解
监督申请人张英作为土地承包经营权人,对承包经营的土地依法享有占有、使用和享受相应利益的权利,虽因长期外出未在自己承包土地上进行耕种,但也并未违反土地用途使用土地,故任何组织和个人未经严格的法定程序不得收回张英承包的土地,除非经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同意,并报乡(镇)人民政府和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