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户七手宝马轿车发生自燃,申请高额保险理赔被拒
根据鉴定意见,事故中燃烧车辆的车架号、机动车号存在伪造、打磨的痕迹,而根据相关证据,投保车辆档案中车辆的车架号、机动车号未有重新打磨的记录,据此可以认定“此车非彼车”,投保的车辆不是燃烧的车辆,故法院依法认定李霖嘉对燃烧的车辆不具有保险利益。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龙胜各族自治县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
投保人未登记为车主,发生交通事故后保险公司需理赔吗?判了!
保险公司既已接受了投保人的投保,车损发生后理应对车辆进行理赔。案涉车辆虽被查封,但最终未被强制执行,登记车主也已将请求赔偿权利转移给原告,因此原告作为投保人有权向保险公司行使赔偿请求权。事故车辆损毁严重,已无维修必要性,原告以鉴定价值请求保险公司赔偿并无不当。法院判决保险公司承担赔偿责任,符合公平与等价...
审理交通事故纠纷裁判观点汇编第二辑:保险赔偿与免责事由
交强险是机动车必须购买的保险,如果投保义务人没有依法投保交强险,投保义务人在交强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投保义务人和侵权人不是同一人,投保义务人和侵权人在交强险责任限额范围内承担相应责任。若投保机动车交强险一方在事故中所承担责任为次要责任及以上,交强险内赔偿不考虑责任比例;如无责任,则以无责限...
汽修厂与客户合谋伪造车祸骗保,法院判了
记者从北京市顺义法院了解到,汽车修理人员与客户共谋骗取保险赔偿金的案件不在少数。该院近5年来审结的车险诈骗案件中,汽车修理人员与到店维修车辆的客户共谋骗保的案件有23件,占比高达88%。相关案件的52名被告人中,27人是汽车修理人员,17人是到店维修车辆的客户。案例:普通车追尾豪华车的假事故2021年冬天的...
【深读】反保险欺诈在行动之广东篇
经过调查,本系列案中犯罪嫌疑人蔡某等人抱团结伙利用各自经营的汽车维修厂为掩护,主要作案的手法有以下几种:故意损坏车辆骗取保险金、伪造事故或摆设虚假现场骗取理赔费用、利用他人正在维修的车辆制造事故进行扩损、一车多案重复索赔等。目前,公检法等机关已查实该系列案中4个团伙犯罪嫌疑人涉及人为制造交通事故或虚构...
联合整治保险欺诈专项行动工作启动会议召开
三、依法依规理性索赔(www.e993.com)2024年10月21日。虚构未曾发生的保险事故,捏造或歪曲事实、伪造证据、扩大损失,骗取合同外利益,上述行为可构成“合同诈骗”“欺诈勒索”“欺诈或职务侵占”等犯罪行为,已成为公安机关严厉打击的对象之一。消费者在保险理赔过程中务必要做到真实反映保险事故及成因,警惕陌生人员提出的“事故全包”“代为理赔”等...
【今日说法·民之法典】此车非彼车,保险索赔被驳回
随着汽车产业的发展和汽车保有量的不断攀升,机动车辆保险已深入人心,投保成为常识。车辆保险本意是预防风险,弥补损失。签订车辆保险合同的目的是为了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以便发生保险事故时顺利赔偿。可是实践中,有些人却费尽心机,打着保险合同的合法外衣,想通过所谓的豪车保险捞取高额保险赔偿金,结果竹篮打水一场空...
“自导自演”骗车险,一时贪念悔当初
车险可以为车辆提供保障,购买车险已经成为绝大多数车主的必备选项,但部分心怀不轨的人却妄图通过制造机会、伪造事故来获取保险赔偿,实施保险诈骗。近日,汨罗市人民法院依法审理一起保险诈骗罪案件,被告人毛某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罚金2万元,邹某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1年,罚金1万元。
国内车险欺诈呈现四大趋势
例如部分涉车险领域案件中,作案时间多为深夜,犯罪地点选择监控盲点,车辆多为曾发生碰擦或存在事故痕迹的车辆。作案人就伪造事故、报警出险、申请理赔、提交理赔材料等精心合谋,增加了查处难度。还有内外“勾结”现象也较为常见。有的案例显示,保险公司的内部查勘员、定损员为骗保提供“专业指导”,或者在事故查勘、定损...
【“沂”案释法 小案大义】如何理解保险合同中的如实告知义务?
进一步分析,保险人以投保人故意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为理由拒绝赔偿的,应以行使合同解除权为前置程序,而被告某保险公司在未行使合同解除权的前提下直接拒绝赔偿,不符合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同时,保险合同解除权,自保险人知道有解除事由之日起,超过三十日不行使而消灭,被告某保险公司主张于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