恶意排放危险废物污染长江生态环境,依法承担惩罚性赔偿
某船舶公司将未经处理的危险废物直接排入国家重要江河长江,主观故意明显,且造成生态环境严重损害,法院最终认定按生态服务功能损失的1.5倍判令该公司承担惩罚性赔偿金11万余元,体现了对“侵权人违反法律规定故意污染环境、破坏生态造成严重后果的”从严追责,也有利于警示他人不得实施类似行为。????法院依法支持检察机关针...
破解“企业污染政府买单”困局,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收效
第一财经记者从生态环境部了解到,我国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正深入推进,以破解“企业污染、群众受害、政府买单”困局。据生态环境部10月13日公布的第三批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磋商十大典型案例,近来,多地生态环境部门结合日常监督检查、专项检查、环保督察、行政处罚等,办理了一批重大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磋商案件。中国人民...
核污染水索赔!国际锐评
日本政府的核污染水排放行为不仅对太平洋沿岸国家构成了潜在威胁,也损害了国际社会对其所谓“海洋保护”理念的信任。这一事件不仅是一个环境问题,更是一个道德和法律问题。日本政府需要承担起其国际责任,为其行为的后果负起全部责任,包括可能的赔偿和环境修复工作。总而言之,随着福岛核污染水的排放成为国际关注焦点...
从今天起,日本将永远带着“环境污染者”的印记
核污染水一旦入海,其所包含的放射性核素将迅速传播至海洋的每一个角落,贻害深远。日本政府漠视环境和生态系统的重要性,将核污染水排放入海的行为,不仅对海洋生物和生态链造成严重破坏和巨大危害,还将对附近地区的人类健康构成潜在威胁。日本政府的行为无疑成为海洋污染的罪魁祸首,成为破坏世界环境的反面案例。多行不义...
生态环境部公布第三批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磋商十大典型案例
为深入推进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严格落实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让破坏生态环境者付出相应代价。地方各级生态环境部门结合日常监督检查、专项检查、环保督察、行政处罚等工作,多措并举、持续发力,办理了一批重大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磋商案件,体现了生态环境部门严厉打击生态环境违法行为,进一步破解“企业污染、群众受害、政府买...
聚焦生态环境检察公益诉讼,6年追偿公益赔偿2400多万元
2022年12月1日,黄埔区人民法院对涂某某判处有期徒刑十年三个月,同时判处涂某某支付环境损害赔偿金2260.51万余元,并在省级以上电视台或者全国发行的报纸上就污染环境的侵权行为公开道歉(www.e993.com)2024年7月6日。该案的刑事、民事责任同步追责,有效地起到了震慑环境污染犯罪和宣传普法的作用。
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检察工作特别报道之二:保护公益,建设美丽中国
民事公益诉讼是生态环境公益诉讼案件中的一大类型,各地检察机关积极发挥作用,对民事主体直接追责,要求其承担生态损害赔偿责任,达到“办理一案,治理一片”的效果。吉林省吉林市检察院办理的一起盗采泥炭土破坏生态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案中,王某夫妇此前因非法开采泥炭土4.8万余立方米,被法院以非法采矿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
环境犯罪中全面追究刑事、民事、行政责任问题研究——从行刑衔接...
(四)力求全面追责有些需要追究多重法律责任的刑事案件,可通过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等方式将不同诉讼进行合并,在判刑或者免刑后通过非刑罚处理方法予以解决。例如,判处行为人赔偿经济损失、责令赔偿经济损失,或者由主管部门进行行政处罚的同时,应追究其民事责任、行政责任。当针对同一环境污染行为的刑事处罚因法定刑有限而不...
太平洋沿岸国有权向日本政府发起核污水索赔!
从实践看,这种对核污染的追责索赔不乏先例。国际仲裁庭曾于1938年至1941年裁定,加拿大特雷尔冶炼厂排放的二氧化硫对美国华盛顿州造成损害,并要求加方对美方进行赔偿。这一案件被普遍视为追究跨界污染行为国家责任的国际法依据。此后,上世纪70年代,法国因在南太平洋进行海上核试验,被澳大利亚和新西兰诉至国际法院;本世纪初...
东莞持续完善环境保护法治体系
值得一提的是,以往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一般在行政处罚作出决定之后开始办理,而在此案中,东莞生态环境部门采用了“同时调查、同时启动、同时追责”的模式,在行政处罚过程中便启动了生态环境损害索赔程序。这是探索生态环境赔偿制度的成功实践,是实施包容审慎执法的具体体现,也是转变监管理念、完善监管方式、提高依法行政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