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度上海法院金融商事审判十大案例
根据查明事实,乙公司对丙公司并不享有应收账款,甲保理公司无权要求丙公司承担应收账款的给付义务。另外,从丙公司出具的确认回执的内容看,丙公司只是就并不存在的应收账款的支付方式以及违反该支付方式的后果向甲保理公司作出了承诺,并无由丙公司履行融资款的还款义务或在乙公司不履行还款义务的情况下丙公司履行付款...
海银财富700亿“资金池”调查:傀儡空壳、交叉嵌套、底层空虚
第一种是底层资产完全虚构捏造,无法向底层公司主张权利;第二种是与底层公司合同、资金已经两清,底层资产也已不存在;第三种是大规模的超募,底层融资方获得的资金远低于产品募资额,能向底层公司主张的权利非常有限。至此,海银财富的运作模式也全面浮出水面。在销售端,海银财富依靠分布于90余个城市的180多个线下财...
保理人明知应收账款虚构情形下,法律关系的认定与责任承担
关于债务人的责任承担,由于不存在真实的应收账款债务人无应收账款的给付义务;由于亦不存在保理人基于真实应收账款及付款承诺而发放借款的信赖,债务人对保理人亦不应承担侵权责任;债务人应否承担责任视其是否有为隐藏的借款行为提供担保、债务加入等增信的意思表示而定。04案例评析一、通谋虚伪意思表示在保理合同中...
【学习园地】诈骗犯罪认定应审查四个关键点(实例分析)
在上述案例中,杨某某等人用假金元宝冒充真金元宝,以卖金元宝为名请求被害人支付价款,有诈骗行为;杨某某与被害人之间没有真实的买卖关系,杨某某系没有法律关系基础而占有谭某某支付的30000元;杨某某与被害人原先不认识,杨某某骗得30000元后即逃离,有逃避返还骗取财物的行为;杨某某系有预谋地实施诈骗,其非法占有故意...
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发布2023年第二批参考性案例
至四项付款义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可以向国之杰智慧能源追偿;七、若国之杰智慧能源未履行上述第一至四项判决主文确定的付款义务,中融信托有权与国正公司协商,以国正公司所有的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11,018万股股份折价或者向法院申请以拍卖、变卖,所得价款在国之杰智慧能源承担的上述第一至四项所确定付款义务不能清偿部分...
【微案例】武汉海事法院服务和保障长江经济带发展典...
本案中,“嘉洋6”轮与“华润电力8”轮没有实际接触,因此,两者之间不构成海商法意义上的船舶碰撞(www.e993.com)2024年9月19日。但是,由于“嘉洋6”轮和“华润电力8”轮在相互避让过程中,实际导致其他船舶、人员及财产损害,所以,两者之间的权利义务仍需按照船舶碰撞的规定进行调整,其中包括如何设立海事赔偿责任限制基金。
抢鲜看!上海崇明法院发布优化营商环境十大典型案例
承办法官通过对证据分析认证,结合各方的陈述及相互关系等事实,认为案涉合同项下电动机系由被告乙公司向第三人丙公司提供。丙公司与被告有长期业务往来,本可直接向被告购买电动机,但经被告的股东林某某介绍后向素不相识的原告采购,由原告再向丙公司的老客户即被告采购电动机,有悖贸易常情,显然事出有因。原告...
诈骗犯罪认定应审查四个关键点(实例分析)
如果行为人与他人订立合同就是为了骗取他人财物,没有履行合同的真实意图,则行为人与他人订立的“合同”并非真正意义上的合同,而只是骗取财物的幌子,双方当事人之间的合同关系不成立,行为人基于该“合同”而占有他人财物仍属于没有法律关系基础而占有。行为人虽然与他人订立了真实有效的合同,但是,如果其没有履行合同的...
案例解析:发票开具问题由税法规定,发票交付则应由民法调整
发票交付属于平等主体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应当由民事法律规范调整。因此,在当事人无其他税收违法事实的前提下,税务机关不应当对其未交付发票的行为进行处理,应告知索取发票方通过向法院提起违约之诉等其他法律途径解决。总之,在发票问题上,应当准确划分征纳双方的权利义务边界,属于纳税人的义务,税务机关要依法督促其改正,...
交通事故“私了”后,还能要求保险公司理赔吗?
法官提醒,对于一些未造成人员伤亡、财产损失轻微、事实及责任承担清晰的交通事故,当事人可以采取“私了”的方式来解决。但在私下协商时,双方应充分了解权利义务关系,尤其是权利人,在签署包含“两清”“再无纠葛”“互不追究”等字眼的文件前,要了解清楚相关法律规定及保险合同约定,谨慎做出带有放弃权利含义的意思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