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分植物油:不能适用增值税低税率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粮食企业增值税征免问题的通知》(财税字〔1999〕198号)规定,对销售食用植物油业务,除政府储备食用植物油的销售继续免征增值税外,一律照章征收增值税。据此,政府储备食用植物油的销售可享增值税免税优惠。部分植物油适用增值税一般税率在日常生活中,有些产品从名称上看似乎是植物油,但并...
以税“惠”农,账管家带您看农业及农产品增值税征收政策简析
在上述经营模式下,纳税人回收再销售畜禽,属于农业生产者销售自产农产品,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免征增值税。上述畜禽是指属于《农业产品征税范围注释》文件中规定的农业产品。(三)粮食企业征免问题1.对承担粮食收储任务的国有粮食购销企业销售的粮食和大豆免征增值税;2.对其他粮食企业...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粮食企业增值税征免问题的通知
一、国有粮食购销企业必须按顺价原则销售粮食。对承担粮食收储任务的国有粮食购销企业销售的粮食免征增值税。免征增值税的国有粮食购销企业,由县(市)国家税务局会同同级财政、粮食部门审核确定。审批享受免税优惠的国有粮食购销企业时,税务机关应按规定缴销其《增值税专用发票领购簿》,并收缴其库存未用的增值税专用发...
粮食企业增值税免征范围扩大 储备大豆纳入范围
昨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免征储备大豆增值税政策的通知》明确,对增值税免税政策适用范围由粮食扩大到粮食和大豆,并可对免税业务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通知指出,对于储备大豆的增值税问题,经国务院批准,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粮食企业增值税征免问题的通知》第一条规定的增值税免税政策适用范围由粮食扩...
我叫增值税,我又变了!2月起,这是我的最新最全税率表!
各行业增值税税率一览表(2022)一般纳税人13%销售或者进口货物(另有列举的货物除外)13%的货物(易与农产品等9%货物相混淆)1、以粮食为原料加工的速冻食品、方便面、副食品和各种熟食品,玉米浆、玉米皮、玉米纤维(又称喷浆玉米皮)和玉米蛋白粉。
个体、私营粮食商贩收购中存在的税收问题及治理对策
二、个体、私营粮食商贩税收征管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一)税收征免的界限难以准确把握(www.e993.com)2024年11月19日。根据现行增值税政策规定,农业生产者自产粮食属于免税范围,农村的“流动性小商小贩”本身就是农业生产者即农民,平时收购一车销售一车,且销售对象又不固定,即使偶尔被税务机关检查到,也难以界定其销售的是“外购农产品”还是“自产农产...
新变化丨7月1日起取消13%增值税税率,具体执行规定看这儿
具体征税范围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饲料”注释及加强饲料征免增值税管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9〕39号)执行,并包括豆粕、宠物饲料、饲用鱼油、矿物质微量元素舔砖、饲料级磷酸二氢钙产品。四、音像制品音像制品,是指正式出版的录有内容的录音带、录像带、唱片、激光唱盘和激光视盘。五、电子出版物电子...
增值税规定中的不征税、免税和零税率
特殊情形:国有粮食购销企业销售免税粮食可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政策依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粮食企业增值税征免问题的通知》(财税字〔1999〕198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免征储备大豆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38号)。纳税人用于免税项目的购进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的进项...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部分增值税优惠政策审批事项取消后有关管理...
七、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税务局,可按本公告规定,补充制定本地区上述增值税优惠政策涉及的税收审核、审批工作程序取消后的后续管理措施。八、本公告自公布之日起施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粮食企业增值税征免问题的通知》(财税字〔1999〕198号)第五条中“承担粮食收储任务的国有粮食购销企业和经...
国家税务总局吉林省税务局 总局问题答复 防控疫情税收优惠政策...
答:《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粮食企业增值税征免问题的通知》(财税字〔1999〕198号)规定,对承担粮食收储任务的国有粮食购销企业销售的粮食免征增值税。你单位属于承担粮食收储任务的国有购销企业,你单位销售的储备粮食,可以按规定享受上述免征增值税优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