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研究】浅析企业破产重整与税收债权
对于进入破产重整程序或在破产重整程序结束后,预留资源保管期间结束前,发现的纳税义务发生在破产重整前而形成的税收债权申报问题,目前,国家规定不明确,笔者认为,企业发现的应依法申报并通知税务机关向管理人补申报税收债权;税务机关通过稽查发现的,应当出具《税务行政处理决定书》送达企业,并补申报税收债权;税务机关通过纳税...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企业破产处置协调联动机制的通知
协调破产企业税务非正常户转正常户问题。协调及时办理破产企业税务和工商变更、注销登记,在依法合规前提下简化登记程序和手续。破产清算程序终结的,破产企业管理人可持人民法院终结破产程序的裁定,向破产企业所在地税务机关、工商登记机关申请办理税务、工商注销登记。(责任单位:市税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相关部门)11....
企业破产:分税种适用不同政策口径
具体来说,以清算日前一日作为实际经营终止之日,在实际经营终止之日前(包括债务和解、重整期间),破产企业应与正常经营的企业一样,按期进行预缴和年终汇算清缴;自实际经营终止之日起60日内,破产企业向税务机关办理当期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自清算日开始,破产企业应当以清算期间作为一个纳税年度,依法计算清算所得...
深化府院联动 道县法院召开破产企业涉税事项办理联席会
法院、税务机关、管理人三方就破产企业办证开具发票、涉税债务以物抵债、闲置房屋及土地使用税减免等突出问题进行具体阐述和分析,各方就相关方面进行深度讨论,道县税务局针对破产管理人提出的问题一一进行了政策解说答复。会议最后,道县税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郑冠春表示,税务机关及时研究讨论,解决破产企业税收问题。道县人...
深圳福田法院与区税务局共解企业破产涉税难题
为进一步提高破产案件办理质效,有效解决破产案件涉税相关问题,6月27日,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与福田区税务局举行企业破产涉税事项合作备忘录签署仪式暨党建共建座谈会。福田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王德军,福田区税务局党委书记、局长、督办孙国应,党委委员、总经济师段莹出席会议,福田法院、福田区税务局相关负责同志参加会...
税务倒查30年、查到企业破产?网上疯传的查税是怎么回事?
虽然没有网上说的“税务倒查30年,查到企业破产”的情况普遍出现,而且,如果懂得公司经营法和财务知识的人应该懂得,查税跟你破产其实关系不大(www.e993.com)2024年11月19日。因为破产要走破产清查程序,要计算清楚公司和股东的财产信息,你确实是经营困难,财产会按照优先顺序偿还给债权人,比如说银行,最后没有财产可以清偿,那税是可以不用交了,但你...
...与国家税务总局四川省税务局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企业破产...
为优化企业破产程序涉税问题处理,维护各方主体合法权益,保障管理人依法履职,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及其司法解释、《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国家发展改革委等十三部门《关于推动和保障管理人在破产程序中依法履职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的意见》(发改财金...
成都税务和法院就企业破产程序涉税事项签署备忘录
中新网四川新闻5月9日电(记者刘忠俊)国家税务总局成都市税务局(以下简称“税务”)5月9日透露,该局与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法院”)召开2024年企业破产程序涉税事项联席会议,并签署了《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国家税务总局成都市税务局2024年企业破产程序涉税事项合作备忘录》。
企业破产涉税事项办理指南
企业破产涉税事项办理指南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降低市场主体退出成本,规范破产企业涉税问题处理,确保税收债权依法清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国家税务总局黑龙江省税务局关于企业破产程序涉税问题办理的实施意见》,结合企业破产工作实际,制定本指南。
破产之下,税收如何适用不同政策口径?
目前,企业在破产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债务和解、重整、破产清算等事项,可适用的税收政策多散见于不同税种的规范性文件中。有关增值税的规范性文件,主要有《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资产重组有关增值税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13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