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高空抛物事件频发 物业要担责吗?
付建认为,高空抛物案件要根据行为人的主观心理和客观行为综合判断,一般可能只需要承担民事责任和行政责任。如果情节严重,危害巨大则可能承担较重的刑事责任。此次长春高空抛物致死案的被告人被执行死刑,也能让人们意识到高空抛物是个十分危险的行为,对社会起到警示作用。来源:央广网...
高空抛物找不到侵权人? 物业先赔让司法救济更及时
按照民法典规定,高空抛物造成他人损害的,侵权人应承担侵权责任;物业服务企业等建筑物管理人未采取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防止高空抛掷物造成损害的,也应承担侵权责任。一次高空抛物,可能涉及两个赔偿主体,二者的责任如何划分?赔偿责任有无先后?这些问题,关乎公平。而一些时候,高空抛物者并不容易找到,甚至可能最终也找不到,...
高空抛物坠物,侵权者和物业责任进一步厘清
这是因为,高空抛掷物、坠落物造成他人损害的行为由第三人实施,物业服务企业等建筑物管理人违反安全保障义务的,依照《民法典》第1198条第2款的规定,应当由安全保障义务人承担与其过错相应的补充责任。2.明确规定无法确定高空抛掷物、坠落物致害的具体侵权人的,未采取必要安全保障措施的物业服务企业等建筑物管理人先行...
【普法强基在行动】夫妻离异后孩子闯祸谁担责?高空抛物找不到抛物...
司法解释明确,高空抛掷物、坠落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具体侵权人是第一责任主体,未采取必要安全保障措施的物业服务企业承担顺位在后的补充责任。高空抛物事件发生后,找不到具体侵权人的情况也不少见,为了保证受害人得到救济,根据民法典的规定,违反安全保障义务的物业和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将要承担相应的责任。无法确定...
遭遇高空抛物、恶犬伤人……如何维权?裁判规则来了→
承办法官表示,根据《解释》,当高空抛物找不到侵权人时,诉讼中无须等待具体侵权人查明,被侵权人可要求未尽安全保障义务的物业服务企业等建筑物管理人承担与其过错相应的责任,其余部分损害则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适当补偿。另外,具体侵权人确定后,已经承担责任的物业服务企业等建筑物管理人有权向具体侵权人追偿。
高空抛物者未找到 “过错”物业先担责
也就是说,高空抛物者是第一责任人,在其财产不能完全支付赔偿时,物业要根据其过错程度补充赔偿,以更好保障被害人的合法权益(www.e993.com)2024年11月9日。民法典第1254条第1款还规定,经调查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
最高法发布司法解释:高空抛物造成损害物业或需担责
最高人民法院民一庭负责人介绍,民法典在全面总结侵权责任法实践经验的基础上,第1254条从5个方面对高空抛掷物、坠落物致害责任作出规范。实践中,对相关条款的协调适用存在一些争议。较为突出的是物业服务企业等建筑物管理人和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的责任顺位、追偿问题。
高空抛物找不到肇事者? 孩子闯祸继父母有责吗?
高空抛物找不到肇事者物业企业可能要先担责高空抛物行为发生后,常常出现找不到肇事人的情况。《解释》明确规定,高空抛掷物、坠落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具体侵权人是第一责任主体,未采取必要安全保障措施的物业服务企业承担顺位在后的补充责任。《解释》同时明确规定,无法确定高空抛掷物、坠落物致害的具体侵权人的,未采取...
高空抛物找不到抛物人由谁赔偿?具体责任划分→
这个承担是第二顺位的。只有当具体侵权人第一责任主体不足以赔偿损失的时候,才产生第二顺序的物业服务企业的过错补充赔偿责任。承担补充责任的前提是没有尽到安全保障义务,如果物业服务企业等尽到了义务,就不存在承担责任的前提了。明确找不到具体抛物人时物业和可能侵权人的责任顺位...
高空抛物坠物新规:谁来承担责任?
新规中还有一项重要的规定:如果无法查明具体侵权人,物业服务企业需先行承担相应责任,随后由可能的建筑物使用人进行适当补偿。这样一来,即便找不到具体责任人,受害者的权益也能得到基本保障。这一措施显示出法律对受害者权益的重视和保护。高空抛物坠物问题的解决不仅要依靠法律的完善,更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参与。物业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