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举办“法伴青春,‘职’引未来”求职就业之劳动合同法普法讲座
4月17日下午,由招生就业处、法律事务办公室、公共事务学院联合举办的“法伴青春,‘职’引未来”求职就业之劳动合同法普法讲座在第五教学楼5301顺利举办,讲座邀请了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孟超律师为同学们解读劳动合同法与劳动法。为方便各校区与科教融合学院学生广泛参与,讲座通过腾讯会议同步进行,线上线下气氛热烈。
【“小”案大道理】用人单位以“末位淘汰制”作为解除劳动合同...
退一步讲,即便居于末位的劳动者确实无法胜任该工作,用人单位亦应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方可单方解除劳动合同,而不得仅“以末位淘汰制”为由,直接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在此提醒用人单位,为了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构建和发展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劳动法》、《劳动合同法》...
奉法??思进 | 签订名为承揽协议,实为劳动合同的文件后,能否认定...
本案中,虽然某餐饮管理公司与邓某订立的《配送承揽合同》约定双方系劳务承揽关系,但合同中对“用工性质及合同期限、工作地点、工作内容、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劳动报酬、规章制度执行”等内容均进行了具体约定,从协议的内容看符合劳动合同法关于劳动合同应当具备的条款,故协议名称虽名为承揽协议,实为劳动合同。根据实际...
中企法顾张恒铭:常见的10个无效劳动合同条款
10、约定劳动合同解除/终止的条件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用人单位只有在第36条、第39条、第40条、第41条、第44条规定的条件时才能与劳动者解除/终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如果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不符合《劳动合同法》规定的解除/终止条件的,该约定因违法将不具有法律效力,属于无效约定。用人单位据此解除/...
以案释法丨劳动者与用人单位未签订劳动合同,如何认定存在劳动关系?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为劳动者提供了法律上的保障。书面劳动合同详细规定了工作内容、工作时间、劳动保障等关键内容,明确了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的权利和义务。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有助于增强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守法意识,促进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
法治教育||2024劳动合同法条款内容解读
《劳动合同法》的贯彻实施,不仅有利于更加切实有效地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同时也有利于增强企业凝聚力,有利于促进企业长远发展,对于实现劳动关系双方利益的平衡、促进劳动关系规范有序发展、构建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进而促进社会和谐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www.e993.com)2024年12月20日。无讲稿文件,党课ppt页数:23页,教案授课时长:20分钟,适合2024年国...
劳动合同和劳务合同傻傻分不清?《有法可依》教您如何区分
劳动合同有其法律上的必要特征,与劳务合同存在着本质上的区别。通过订立劳动合同产生劳动关系后,因存在行政隶属关系,双方主体地位是不平等的。为了更好地保护弱势一方即劳动者合法权益,我国《劳动合同法》以强制性法律规范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履行的各项义务,如各类保险金的缴纳、最低工资、最高工时等强制性义务,法律干预程...
【以案释法】劳动者拒绝调岗,用人单位可以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么?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五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用人单位有用工自主权,可根据客观经营情况调整劳动者岗位,但调岗必须符合一定条件和范围,不得利用调岗行为变相达到辞退劳动者之目的,故用人单位对调岗的合理性负有证明的义务。同时,用人单位在制定有关劳动报酬、工作时间、劳动纪律等...
劳动合同必备条款有哪些?
《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规定,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三)劳动合同期限;(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HR必须知道的10条劳动法小知识!
《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合同期满,有下列情形用人不得解除劳动合同:1)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疑似职业病在诊断或医学观察期间2)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因工伤并被确认丧失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3)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