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年观察笔记:我们对中国农民的误解太深了
而且,这种所谓的更多消费在很大程度上并不只是来自客观上进一步改善生活的需要,而是更多地来自人跟人攀比的欲望。这是大市场和小农经济条件下一般商品交易性质的市场相比,在本质上的不同。“比上不足比下有余”是与小农经济相配套的“知足常乐”心态,而大市场扩张却必得引导人们“比上”而不是“比下”。当然,...
【“沂”案释法 小案大义】“估堆儿”买羊能反悔吗?
五是错误必须被认定为重大误解,所谓重大,根据所误解的不同情况,考虑当事人的状况、活动性质、交易习惯等各方面的因素来确定,首先是对标的物本质或性质的误解可以构成重大误解,对合同无关紧要的细节就不构成重大误解,其次为误解对当事人造成了重大不利后果,一旦履行就会使误解方的利益受到损害。具体到本案,估堆儿...
利用别人的身份进行网上借贷,如何确定欺诈犯罪性质?
如果改变了这种方式,那么不仅增加了网络借贷平台的工作量,而且在实际操作中也比较难进行操作,这与商业借贷活动的客观规律要求不符。在此情形下,行为人自己就是以伪造的身份对网络借贷平台进行了欺诈,使得其由于信息和数据的一致等原因而进行了交易。从而让被冒用身份信息的人承担了偿还债务的责任,被冒用身份信息的人...
如何判断一个合同是否存在重大误解?
1.误解的性质和内容:误解必须触及到合同条款或条件的根本,而不是对次要或非关键事项的误解。误解的内容应当是影响合同目的或当事人权利义务的重要方面。2.误解的程度:误解必须是重大的,即对合同的订立和履行产生了实质性的影响。如果误解是微不足道的,不足以影响合同的合法性和有效性,则可能不被认定为重大误解。
叶炜娜|虚假陈述中董事义务性质、标准与责任认定
上市公司在重组交易或收购过程中,有时会因外部第三方提供的虚假信息导致信息披露文件存在虚假陈述,此时上市公司可能亦是被骗方,董事无法有效识别外部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董事的勤勉义务标准应该与上市公司自身虚假信息披露的情形有所区分。以信息来源区分董事勤勉义务的裁判思路在司法实践中已有体现,“本案虚假陈述行为发...
企业合规 | 数据交易安全刑事合规的“软法”治理及清单模式
数据交易安全合规清单具有“软法”性质,“软法”与“硬法”相结合,形成企业刑事合规的规范体系(www.e993.com)2024年11月9日。刑法根据数据交易主体及行为场景的差异,以不同的罪刑规范保护数据交易行为所涉及的多元法益。数据犯罪的空白罪状具有定罪指引作用,也为企业合规的开展留下了空间。在实践中应注重数据安全关联罪名适用与刑行衔接,将企业...
股权转让纠纷案件的审理思路及要点
以取得公司资产为目的的股权转让纠纷,合同目的除获取公司控制权外,实质还包括公司对应的资产或者资质。股权与资产的交易不同步时,判断合同目的、根本违约、法定解除、解除后果处理等是难点。(四)股权部分权能转让纠纷股权部分权能转让纠纷,比如以转让表决权为标的的股东一致行动人协议、股权代持协议等,涉及股权的性质,...
微信红包与转账性质存在区别,红包属于赠与,转账则属于借款
这起案件的判决结果提醒我们,在使用微信进行资金交易时,应当明确交易的性质是赠与还是借款。如果双方之间存在借款关系,最好以书面形式明确约定借款金额、期限和利率等要素,以避免日后产生纠纷。同时,对于接收方来说,如果收到的是赠与性质的款项,应当及时确认并表示感谢,以免产生不必要的误解和纠纷。
微信红包和转账性质大不同冲上热搜 律师这样说
应当明确交易的性质是赠与还是借款或者其他的目的。如果双方之间确实存在借款关系,应以书面形式明确约定借款金额、期限和利率等要素,以避免日后产生纠纷。同时,对于接收方来说,如果收到的是赠与性质的款项或者红包,应当及时确认,以免产生不必要的误解和纠纷。大皖新闻记者陈牧实习生杨春草编辑彭玲...
安晋城|股权并购的瑕疵救济
按照重大错误的认定标准,行为人因对行为的性质、对方当事人、标的物的品种、质量、规格和数量等的错误认识,方为重大误解。在股权并购交易中,标的物是股权,行为的性质是通过转让股权而转让控制权,收购方对此都没有错误认识。因而,收购方对目标公司资产情况的错误,只能理解为动机错误。动机错误不受法律保护,排除在重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