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过程中主张优先受偿权应视为行使权利的合法方式
第四十一条规定,承包人应当在合理期限内行使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但最长不得超过十八个月,自发包人应当给付建设工程价款之日起算。上述法律规定明确了承包方享有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也明确了行使优先受偿权的期限,但并未明确规定行使方式。司法实践中,有法院认为优先受偿权的行使方式应仅为提起诉讼,承包人...
发包人欠付工程款,承包人要求确认其享有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
司法实践中,承包人通常在请求发包人支付欠付工程款时,一并主张享有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并在强制执行程序实现优先受偿。在具体适用上需注意:1.围绕同一建设工程的各项权利,承包人享有的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优于抵押权和其他债权。2.只有与发包人订立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承包人才有权主张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建设工程合同纠纷适法观点选编(第10辑)
承包人不仅可以通过诉讼的方式行使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还可以通过与发包人协商折价的方式行使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在执行法院根据发包人的其他债权人或抵押权人的申请对建设工程采取强制执行措施时,承包人向执行法院主张其对建设工程享有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的,属于承包人行使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的合理方式。
最高法院:抵押财产优先权无法实现,可以对其他财产主张权利?
根据现行法及其司法解释的规定,与商品房建筑所涉的受偿权优先顺位如下:支付商品房全款的消费者之房屋交付请求权>承包人就建筑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抵押权人的抵押权>其他债权。因此,拟就在建建筑物作为不动产抵押担保的,如果是商品房,各方当事人应当考虑到将来的全款买房的消费者、承包人都有可能优先于普通抵押的...
...人欠付工程款,承包人要求确认其享有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
1.围绕同一建设工程的各项权利,承包人享有的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优于抵押权和其他债权。2.只有与发包人订立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承包人才有权主张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转包、分包合同的承包人以及违法分包人、转包后实际施工人等不享有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
施工方对于未取得工程规划许可证的建筑是否享有优先受偿权
不享有工程价款的优先受偿权(www.e993.com)2024年11月15日。建工实务中,存在大量先施工后办理建设审批手续的情形。当事人以发包人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等规划审批手续为由,请求确认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发包人在起诉前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等规划审批手续的除外。
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与在建工程抵押权在执行中的顺位问题
抵押权作为一种担保物权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下简称《合同法》)实施前就已经有明确的法律规定,而建设工程价款优先权是1999年10月1日实施的《合同法》创设的法定优先权,其与抵押权的受偿顺序至2002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问题的批复》(以下简称《批复》)得以明确。《批复》失效后,《...
合同约定不明情形下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起算点的认定
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以下简称建工优先权)是优先于抵押权和普通债权的特殊权利,具有强化建筑工人民生权益保障、激励承包人实施建造行为等功能,是优化建工领域营商环境的重要制度安排。由于该权利的行使期限是不变期间,因此起算点成为各方当事人的“必争之地”。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
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能否随工程款债权转让
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设立之初意在保护特定社会关系,便于承包人对工程款项的追偿,切实解决工程款项拖欠的问题,确实存在一定的人身依附性,即依附于承包人而存在。但从另一角度来看,承包人转让工程款债权本质上亦为尽快回笼资金,若优先受偿权不能随工程款债权一并转让,则受让人取得债权后会丧失优先受偿顺位,进而直接...
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不及于土地使用权
法律没有明确规定承包人是否对承建工程占有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价值享有优先受偿权,司法实践中亦存在争议,但目前主流观点是持否定意见的。《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执行中处理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有关问题的解答》第四条规定,建设工程承包人只能在其承建工程拍卖价款的范围内行使优先受偿权,对该工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