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案释法(66)| 土地确权纠纷的管辖,你知道吗
第三人不是集体成员,被告将涉案地转让给第三人未经法定程序,依法应为无效行为。现原告与被告的土地租赁合同已到期。原告向某农村土地承包纠纷仲裁委员会提出了仲裁申请,后仲裁委作出了裁决书,驳回了原告的仲裁请求,原告不服,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一、依法确认原告对位于某村牛某的2亩土地享有承包经营权;二、确认...
巩固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
农村基本经营制度是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制的实现形式,农村土地集体所有权是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基础和本位。坚持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就是要坚持农村土地集体所有。二是坚持家庭经营基础性地位。家庭经营在农业生产经营中居于基础性地位,集中体现在农民家庭是集体土地承包经营的法定主体。农村集体土地应该由作为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农民...
规范土地承包经营权 这份司法建议“落地有声”
《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二十四条规定:“涉及村民利益的下列事宜,经村民会议讨论决定方可办理:...(四)土地承包经营方案”,故发包方收回承包地或重新发包土地均需经村民会议讨论同意,实践中村民会议相关程序落实不规范等问题普遍存在,进而导致纠纷发生。-网络图司法建议书开良方承办法官考虑土地历来关乎...
未经法定程序调整农村承包地的行为无效
2016年按照省、市统一安排部署,秦州区在全区全面开展了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2017年6月5日,原、被告签订了《农村土地(耕地)承包合同》1份,约定承包土地10块共17.2亩(其中两地块为案涉土地,名称均为七尚地,面积分别为1.12亩、0.8亩),承包期限30年,从1998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办理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应否审核合同内容? | 以案说法
争议地块享有承包经营权,2015年确权颁证只是在承包期内对已有农村承包土地的确认,并非重新分配承包地,而且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等规定,承包期内发包方不得收回、调整承包地,乙组收回争议地块并调整给丙违反法律规定;登记机构作出2号产权证前,未审查丙的争议地块来源及甲、丙之间协商转让等事项,仅以C承包合同为依据...
【以案普法】土地承包惹争议 司法护航夏收忙
庭审中,小张和母亲主张,张二伯所分土地超出其应分的份额部分应该是他们二人的土地,但根据土地承包规定,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取得需要经过法定程序,在未签订承包合同前不能取得(www.e993.com)2024年11月28日。由于小张一家并未与村委会签订承包合同,即使张二伯所分土地超出其应分份额,也应经过法定程序进行调整,而非由小张母子取得相应土地承包经营权。综...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关于林地承包经营相关政策及解读
《农村土地承包法》第9条规定:“承包方承包土地后,享有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自己经营,也可以保留土地承包权,流转其承包地的土地经营权,由他人经营。从而确立了农村土地“三权分置”原则。林地承包方依法获得承包土地后,可以依法流转其林地经营权、林木所有权和使用权。
承包地的调整、收回和征收补偿——“学好、用好《民法典》”
《民法典》第337条规定,承包期内发包人不得收回承包地。这是原则性规定,但也作了引致性的例外规定:“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农村土地承包法》第27条规定,国家保护进城农户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不得以退出土地承包经营权作为农户进城落户的条件。承包期内,承包农户进城落户的,引导支持其按照自愿有偿原则依法...
任大鹏深谈“种地先交钱”:农村土地延包在即,法治是稳定的基础
改革的主线始终围绕着两个目标,一是构建更加稳定的土地承包关系,依法保障农民的土地财产权益。二是通过经营权流转等方式,实现土地要素的市场化配置,提高土地利用效率。对于家庭承包而言,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承包期限是法定的、承包期内不得收回承包地、承包期内不得调整承包地、确权颁证等。这些法律措施,可以...
未经民主议定程序,村干部不能对外发包土地
双方约定,若村民委员会提前收回土地,按剩余种植年限每年每亩600元的标准对于某进行赔偿。后双方实际履行合同,于某将土地承包费全部支付给朱某。朱某离任后,村民委员会以朱某未经民主议定程序私自将村集体土地发包给外村村民于某,侵害了村集体合法权益为由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确认朱某与于某签订的《土地使用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