罪犯原审案件生效后有立功行为,在再审案件中应如何处理
陈某在原审案件生效后实施检举他人贩卖毒品的行为,虽不属于审理过程中的立功,但判前立功和判后立功在本质上是一致的,都是对被告人和罪犯作出有利于国家和社会行为的一种奖励。虽然国家司法机关并非因陈某的判前立功而启动审判监督程序进行再审,但从维护司法稳定性角度出发,再审案件生效进入执行阶段后,被告人可以根据公...
哪些情形可以认定为重大立功表现?
(七)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的。第(四)项中的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应当是罪犯在刑罚执行期间独立或者为主完成并经国家主管部门确认的发明专利,且不包括实用新型专利和外观设计专利;第(七)项中的其他重大贡献应当由罪犯在刑罚执行期间独立或者为主完成,并经国家主管部门确认。律师补充:根据被告人检举揭发破...
加强全流程监督,高质效办好每一个假释案件
2016年通过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减刑、假释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规定》(下称《解释》)第1条也明确规定:“减刑、假释是激励罪犯改造的刑罚制度,减刑、假释的适用应当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最大限度地发挥刑罚的功能,实现刑罚的目的。”因此,从上述规定来看,我国减刑、假释本质上是对改造较好或者有立功表现的罪犯给予...
如何申请减刑、假释?_澎湃号·湃客_澎湃新闻-The Paper
申请主体:减刑、假释的申请由刑罚执行机关向法院提出,罪犯个人无权直接申请。监狱提请程序:对于有期徒刑罪犯的减刑,由监区(分监区)集体研究并公示,监狱主管部门审核,监狱长批准后,提交中级人民法院裁定。死刑缓期执行、无期徒刑罪犯的减刑,监狱提出书面建议,经省(区、市)监狱管理局审核后,提交高级人民法院裁定。8...
以案说法!青岛中院发布减刑、假释工作白皮书和典型案例
针对普遍存在的减刑假释罪犯财产状况核查难问题,积极探索构建审理减刑假释案件多部门联动的创新经验,与市检察院、青岛监狱及北墅监狱联合制定《关于加强减刑假释案件财产性判项执行协助工作的意见》。与市南司法局协商共建社区矫正基地,就假释对接等工作签订支部联建框架协议。聚焦司法公开,扩大审理效果。深入推进全流程...
衢州市首例缓刑罪犯因重大立功减刑案件开庭审理
10月25日上午,衢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缓刑罪犯在社区矫正期间因重大立功,刑罚执行机关提请减刑的案件(www.e993.com)2024年11月19日。经过审理,法院当庭裁定减去罪犯邱某某有期徒刑二个月,缩减缓刑考验期二个月。该案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减刑、假释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规定施行以来,衢州市首例缓刑罪犯的减刑案件。据了解,罪犯...
减刑、假释的法定条件与必要程序有哪些?并非所有罪犯都适用
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也就是说减刑的实质条件是,在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的前提下,确有悔改表现或立功表现。确有立功表现体现在以下六点:...
四部门:严格审查罪犯立功、重大立功证据材料 罪犯现身说法不认定...
12月8日,最高法、最高检、公安部、司法部联合发布《关于加强减刑、假释案件实质化审理的意见》。《意见》明确,严格审查罪犯立功、重大立功的证据材料,准确把握认定条件。对于罪犯在警示教育活动中现身说法的,不认定罪犯具有立功或者重大立功表现。发布会现场。
...异地执行刑罚的黑恶势力罪犯坦白检举构成自首立功若干问题的意见
1.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监狱要充分认识黑恶势力犯罪的严重社会危害,在办理案件中加强沟通协调,促使黑恶势力罪犯坦白交代本人犯罪和检举揭发他人犯罪,进一步巩固和扩大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成果。2.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监狱在办理跨省异地执行刑罚的黑恶势力罪犯坦白、检举构成自首、立功案件中,应当...
12名缓刑罪犯无重大立功却获减刑 检察院两次发文终使法院撤销裁定
近年来,检察机关对职务犯罪、金融犯罪和黑社会性质犯罪等“三类罪犯”有重大立功拟提请减刑或减刑幅度大、间隔时间短、考核计分高、假释考验期长等重点案件,通过调阅材料、实地调查、重新鉴定等方式逐一核实,从严把握“三类罪犯”“减假暂”的实体条件和程序要求,监督纠正了一批“有权人”“有钱人”刑罚变更执行不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