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耕旭|从个案规制到通行规范:基于流动质权交付规范的制度省思
有法院认为此种交易形式难以产生相应的公示效果,对于身处外部的第三人而言,无法判断动产占有人质权状态,更无法对其占有与动产上的权利之间某种程度的联系产生足以让人信赖的利益,因此不能产生动产质权设立的公示效力。法院对于监管人的责任问题在实践中的解决路径一般有赖于对其是否切实履行监管职责与合同义务的考察,实务...
动产动态质押权利竞存关系研究
在动产动态质押关系中,由于质押物的流动性,同一动产上可能同时存在多个担保物权,如动产抵押权、动产质权、留置权等,从而产生担保物权的竞存问题。在质押关系中,出质人保留对质押物的所有权,包括对其的处分权,那么出质人可能就同一标的物设立多个质权。然而,当质押物的总价值不足以覆盖所有债务时,便会出现在多个担保...
《民法典》第423条(最高额抵押权担保债权的确定)
最高额抵押权所担保的原债权范围,在债权确定时发生截断的作用,即便债权确定时担保的债权额没有达到最高额,或者虽然达到最高额,但在最高额抵押权所担保的债权确定前存在的债权又因清偿或者其他原因而消灭,并不被最高额抵押权效力所及。(二)最高额抵押权转变为一般抵押权1.抵押权的从属性恢复[45]最高额抵...
动态质押中“实际控制货物”的法理阐释
当质物由第三方监管人或第四方保管人直接占有时,即使动态质权人借助他人的直接占有来完成现实交付或指示交付,也无法达到动产质押中“出质人完全不占有质物”的状态,因为至少在某一时刻质权人需移转货物的占有给出质人,使后者能正常经营。此即动态质押与动产质押在现实交付与指示交付上的差异。这种差异在具有占有改定...
以“将有的”应收账款质押,债权人如何实现债权?
笔者认为,此时应该以通知的时间和质权设立的时间两个节点综合判断抵销权和应收账款质权优先级的问题。如果设立质权时,已经处于“抵销适状”,只是应收账款债务人没有发出通知,在质押通知发出前,应收账款债务人可以主张抵销,出质人和应收账款债务人的债权债务消灭或减少,由此对质权人造成的损失应由出质人承担。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编物权_合肥市城乡建设局
第二百二十八条动产物权转让时,当事人又约定由出让人继续占有该动产的,物权自该约定生效时发生效力(www.e993.com)2024年11月18日。第三节其他规定第二百二十九条因人民法院、仲裁机构的法律文书或者人民政府的征收决定等,导致物权设立、变更、转让或者消灭的,自法律文书或者征收决定等生效时发生效力。
【法律法规资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桃花镇
第一节动产质权第二节权利质权第十九章留置权第五分编占有第二十章占有第三编合同第一分编通则第一章一般规定第二章合同的订立第三章合同的效力第四章合同的履行第五章合同的保全第六章合同的变更和转让第七章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
2024年二建《法规》真题答案解析(AB卷)第一批
解析]预告登记后,未经预告登记的权利人同意,处分该不动产的,不发生物权效力。[考点]1.2.1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消灭和保护P841.关于著作权的说法,正确的是()。A.单位作品的著作权归单位法定代表人所有B.自然人的作品,其发表权、使用权和获得报酬权的保护期为作者终生...
应收账款登记超期了,质权的效力当然消灭吗?
第二,质权人行使质权的范围仅以次级债务人未清偿的部分为限。应收账款质押即使进行了登记,但也因次债务人履行债务而消灭,因此,质权人或出质人应当将出质的事实通知次债务人,否则次债务人不承担赔偿责任。本案无证据证明融易保理公司或宝利斯公司将项下应收账款质押事实通知了中兴康讯公司和英维克公司,对质押期间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