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物价局 安徽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做好取消货物港务费工作的...
一、各地、各有关部门要严格落实省政府办公厅皖政办〔2017〕85号文件规定,自2018年1月1日起,取消收取货物港务费,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或拒绝执行,也不得以任何其他方式变相收费。二、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按照政府非税收入管理有关规定,及时做好收费清算和票据缴销等相关工作。三、各地要严格落实取消货物港务费的规...
交通运输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阶段性降低货物港务费收费标准的通知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阶段性降低货物港务费收费标准2022年10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将实行政府定价的货物港务费收费标准降低20%。鼓励各地结合本地实际,疫情防控期间加大港口经营性收费优惠力度。港口经营人等相关单位要严格执行政府定价管理规定,根据本通知及时调整对外公示的收费项目名称和收费标准。
《广州市港务局关于免除广州港货物港务费地方政府留存部分和港口...
1.货物港务费免除适用于经由广州港吞吐的货物和集装箱。本条内容主要是规范货物港务费免除的适用范围。意思就是只有在广州港范围内港口码头进行了装卸作业的货物,才能适用这条优惠政策,免除货物港务费。对于在广州港范围以外的港口码头进行了装卸作业的货物,不适用该优惠政策。这里的货物包括散杂货、件杂货、集装箱...
利好!国务院:减免进出口货物港建费/港务费/设施保安费至6月30日...
4、分区分级精准有序引导相关企业复工,取消不合理复工审批。协调保障口罩等防疫物资。各地要对邮政和各种所有制快递企业给予一视同仁的通行便利。5、加大减税降费力度。在一定期限内继续实施大宗商品仓储用地城镇土地使用税减半征收政策。6、3月1日至6月30日,免收进出口货物港口建设费,将货物港务费、港口设施保...
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取消一批行政权力事项的决定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发〔2018〕27号)精神,准确编制我市行政权力事项清单,经对全市三级行政权力事项进行全面清理和严格审核论证,市政府决定取消行政权力设立依据不足或与改革精神不符、与实际工作脱节的198项行政权力事项,现予以公布,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深度:船舶港务费将取消 我国港口收费迎来大变革
没了港务费,海事局怎么办?由于船舶港务费等行政事业性收费是我国海事行政系统的专用经费,停收该费用对海事行政系统日常经费使用势必造成一定影响(www.e993.com)2024年11月26日。对此,上述《通知》要求,取消有关水运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后,相关部门和单位依法履行职能和事业发展所需经费,由同级财政预算予以统筹安排,保障工作正常开展。同时,...
海关再取消报关企业注册登记等4项行政许可
据了解,2020年,我国阶段性免征进出口货物港口建设费,减半征收船舶油污损害赔偿基金,货物港务费、港口设施保安费收费标准分别降低20%。全年免收港口建设费达150亿元,减收货物港务费和港口设施保安费达9.6亿元。我国持续精简进出口环节监管证件,今年以来,海关合并2种监管证件,取消1种监管证件。目前进出口环节需要验核的监...
中共福建省湄洲湾港口发展中心委员会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港口规费征收管理制度建设,印发《湄洲湾港货物港务费及引航(移泊)费计费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开票时间、缴费期限等日常管理行为。二是加强对货物港务费及引航(移泊)费收费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管理,结合绩效考核、港口收费检查等开展货物港务费等收缴情况检查,及时催收清缴,确保足额入账。三是引入审计监...
利好!货物滞港、码头拥堵,多国港口降费政策来了!
二、多国港口相关降费政策01中国:优惠减免措施金额将超10亿元3月3日,国务院常务会议指出,要进一步降低外贸企业的物流成本。从3月1日至6月30日,免收进出口货物港口建设费,将货物港务费、港口设施保安费等政府定价收费标准降低20%。预计到6月底,全国主要港口企业各种优惠减免措施累计金额将超10亿元。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优化口岸营商环境促进跨境贸易便利...
(六)推动降低货物港务费、港口设施保安费、引航费。支持有条件的地区依法依规推动免除货物港务费地方政府留存部分、港口设施保安费公共统筹部分等项目收费;推动降低集装箱班轮引航费;争取国家相关部委支持,推动降低港口建设费、货物港务费、港口设施保安费等的收费标准或合并、取消收费项目。(省交通运输厅、发展改革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