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以房养老”三点启示 为养老新开了一扇门
以地养老的操作思路同样可借鉴以房养老,申请人把自家地拿到当局委托的银行(现为土地银行)估值,再根据申请人的性别、年龄等因素,精算出每月可折现的金额,以养老退休金的方式支付。从公益模式到商品模式以房养老在美国、日本、英国、新加坡以及香港等地均有尝试,但多为商品模式运作,参与者大多为收入中等的中产阶级。
“以房养老”上海遇困局 推行6年悄然终止
首先,老年人拥有对房子的产权,才能有出租或者抵押房屋的权利;其次,老年人与子女分开居住,使得房屋的出租或者抵押不至于影响正常生活;再次,老年人的经济状况适中。而这些条件中,除了第一条,赵伯伯都不符合。此外,还有一些老年人,他们的房产与子女共有,而子女往往也不赞成,因此,“以房养老”对他们来说,就更加遥不...
“以房养老”诈骗套路多,怎么识破?
她分析认为,此类“套路贷”难以根除的原因之一,是行为人一般都比较熟悉法律,利用老年人轻信他人、证据意识薄弱等特点以及寻求投融资渠道的迫切心理,把法律当成个人寻求不法利益的工具,披上迷惑人的“外套”装成“以房养老”理财项目,进而非法占有老年人房产。“我第一次接触到这种类型的套路贷,当时最大的困惑是,从形...
为房“养老”不是对以房养老的替代和否定|南方产业观
总的来说,“以房养老”和“房屋养老金(即为房养老)”是两种截然不同的制度,前者侧重于利用房产资源为老年人提供经济保障,后者则关注于房屋公共部位和公用设施设备的维护改造,故不能混为一谈。最近,住建部领导再次高调提及“房屋养老金”制度,表明政府对于房屋养老金制度的重视程度不断提高,未来将有更多城市...
民政部回应以房养老:政府仍主导保障基本养老
《意见》引发热议。有观点认为,“以房养老”就是政府不管养老,要老百姓拿自己房子养老。如何看待“以房养老”问题?民政部有关负责人解释,国务院发布《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若干意见》,旨在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不断满足老年人持续增长的养老服务需求。但“以房养老”问题出现了误读、以偏概全等问题,需要加以澄清...
“以房养老”缘何叫好不叫座?
当然,不是所有老年人都有资格参与“以房养老”,其中拥有自己可以独立支配的房屋产权是最基本的前提,而且农村的老年人即便对房屋拥有绝对的占有权与处置权,但由于房屋价值低以及变现程度差,金融机构也不会选择其作为商业合作与开发对象,这样,能够参与“以房养老”的就只剩部分城市老年人,由此也决定了“以房养老...
“以房养老”要提醒更要整治
“以房养老”,是老年人将拥有产权的住房抵押给银行或保险公司等特定金融机构,将取得的贷款用于养老。老年人在世时拥有房屋居住权,去世后则将住房用于还贷,由金融机构对住房的剩余价值进行安排。这种模式本可作为促进解决养老问题的可行方式。“以房养老”已经推行了好多年了,作为一种供老人选择的养老模式,可以说也是...
浅析房屋养老金的设置原因、资金来源及行业影响 | 交通战略研究
房屋养老金制度的实施,将促使建筑行业更加注重建筑质量。在房屋养老金的保障下,业主和政府对房屋维修、改造的投入将更加积极,这将倒逼建筑企业在设计和施工过程中更加注重质量,减少因质量问题导致的后期维修成本。同时,随着房屋养老金制度的不断完善,建筑行业也将逐渐形成以质量为核心的竞争机制,推动整个行业向高质量发展...
风声|为何再提房屋养老金?一个导火索和四个深层原因
再来看更深层次的原因,可能有四个。第一,中国已经全面进入存量房时代,老旧房屋占比不断上升,房屋养老不得不提上议事日程。根据《中国人口普查年鉴2020》的数据,截至2020年末,全国存量住房4.6亿套,建筑面积510亿平方米;城镇存量住宅2.9亿套,建筑面积292亿平方米,其中老旧住宅(2000年前建成)按套数占比已经达到了31...
沙银华专栏(第10期)??“提前消费型以房养病型”寿险,老龄社会因...
寿险公司经营“以房养老保险”产品,其设计原理和设计方案,都是围绕为被保险人按月或按年支付保险合同约定金额的养老金为主要内容,如被保险人需要临时大量增加支付养老金的情况下,“以房养老保险”产品将受到生效保险合同的事先约定的约束,无力改变保险合同的性质。因此,现有寿险的产品难以解决老龄社会难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