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三角三省一市联合印发不予实施行政强制措施指导意见持续优化营...
10月14日,浙江省市场监管局牵头,会同上海市市场监管局、江苏省市场监管局、安徽省市场监管局联合印发《长三角地区市场监管领域依法不予实施行政强制措施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并会同浙江省药品监督管理局联合发布《浙江省市场监管领域依法不予实施行政强制措施事项清单》(以下简称《事项清单》),旨在更好保护...
长三角区域规划全文公布 尝试打破省际行政壁垒
两省一市在政策层面上就比较好操作,因此本次《规划》重新调整了长三角的范围:包括上海市、江苏省和浙江省,区域面积21.07万平方公里。规划以16城为核心区,统筹两省一市发展,辐射泛长三角地区。这一区域也是全国发展基础最好、体制环境最优、整体竞争力最强的地区之一。在区域布局上,《规划》也从原来意见稿时的...
区域协作谱新篇
方厅水院作为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水乡客厅”的核心项目,一院跨青浦、吴江、嘉善三地,是全国首个地跨三个省级行政区的建筑工程,采用四合院形制,建成后可实现“一天逛遍沪苏浙皖”。在方厅水院上海馆施工现场,联合监督组会同住建部门干部一起,对方厅水院工程质量安全管理、项目建设进度、智能化管控等情况联合开展现...
长三角两省一市协同立法,跨区域行政许可首次入法
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下称示范区)于2019年11月1日揭牌成立,范围包括上海市青浦区、江苏省苏州市吴江区、浙江省嘉兴市嘉善县。成立以来,示范区已累计形成了136项制度创新成果,持续推进145个重点项目建设。据介绍,三地《条例》均为九章六十六条,对示范区内规划建设、生态环境、创新发展、江南水乡文化、公共...
跨域行政许可首次入法,为长三角区域改革创新打开通道
长江三角洲地区是我国经济最活跃、开放程度最高、创新能力最强的区域之一。聚焦“一体化”和“高质量”,如何进一步提升创新能力、产业竞争力、发展能级,率先形成更高层次改革开放新格局?作为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国家战略的先手棋和突破口,设在省域交界处的一体化示范区是一个生动的观察剖面。本周,沪、苏、浙两省一市...
长三角一体化法规|四省级局联合发布!市场监管行政执法取证规则!
长三角一体化法规为进一步规范长三角地区市场监管行政执法取证行为,提升执法效能,持续优化长三角地区营商环境,依据《行政处罚法》《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关规定,结合长三角地区三省一市市场监管行政执法实际,上海市局联合苏浙皖省局制定了《长三角地区市场监管行政执法取证规则》(www.e993.com)2024年10月23日。
以法治方式助力跨行政区域共建共治(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近日,上海、江苏、浙江两省一市人大常委会分别表决通过《促进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高质量发展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条例》将于今年5月1日起在三地同步施行。建设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以下简称“示范区”)是实施长三角一体化发展战略的先手棋和突破口。《条例》对示范区内规划建设、生态...
《长三角地区党校(行政学院)教研咨工作共建共享倡议》在沪发布
当天,中共江苏省委党校(江苏行政学院)常务副校(院)长杨明、中共浙江省委党校(浙江行政学院)常务副校(院)长陈柳裕、中共安徽省委党校(安徽行政学院)常务副校(院)长陈爱军、中共上海市委党校(上海行政学院)常务副校(院)长曾峻共同签署并发布《长三角地区党校(行政学院)教研咨工作共建共享倡议》。
长三角G60科创走廊跨行政区域协同立法发布阶段性成果 为区域高...
本报讯(记者李于伯)昨天下午,在第六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2023长三角G60科创走廊高质量发展要素对接大会上,长三角G60科创走廊跨行政区域协同立法阶段性成果发布,内容包括项目的工作机制、现状梳理、立法调研、意见征求等重要进展,以及列入立法规划等情况,并再次向社会征求意见,进一步完善《促进长三角G60科创走廊一体化高...
打造长三角跨区域多领域合作的新范式
从2018年习近平总书记宣布支持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并上升为国家战略至今五年来,三省一市紧扣一体化和高质量两个关键词,积极探索、勇毅作为,跨行政区生态环境共保联治、交通基础设施共建、产业园区合作共建、公共服务合作共享等领域实践经验不断涌现,推动一体化不断走深走实。2023年11月,习近平在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座谈会上充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