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住权的进路探索及裁判规则构造 | 至正-法律研究
其一,居住权允许当事人通过有偿的方式设定居住权,且在债权债务关系中,亦可通过签订房屋借用合同,实现房屋的无偿使用,故无偿性绝非居住权的制度优势。其二,依原合同法第二百一十四条,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民法典第七百零五条亦延续该内容,其立法目的在于,不动产的客观情况总是不断变化,其价格可能因一个国家的...
德惠法院普法小讲堂 | 关于居住权你知道多少?
《民法典》第三百六十九条规定:居住权不得转让、继承。设立居住权的住宅不得出租,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民法典》第三百七十条规定:居住权期限届满或者居住权人死亡的,居住权消灭。居住权消灭的,应当及时办理注销登记。《民法典》第三百七十一条规定:以遗嘱方式设立居住权的,参照适用本章的有关规定。普...
【普法】居住权在执行程序中的适用
一是申请执行人享有的居住权,此时申请执行人即是居住权人,执行标的即是居住权,执行目的是实现申请执行人的居住权益,从本质上属于行为执行。二是被执行人享有的居住权,被执行人即是居住权人,又可以分为两种,第一种是居住权消灭或灭失后的涤除和交付,第二种是被执行人享有的居住权明显高于其生活收入水平,此时能否...
最高法全面完成司解清理确保民法典统一适用
一是要加强重点领域审判指导和监督。在审判执行工作中严格贯彻落实民法典的规定和精神,坚持平等、依法、全面保护原则。加强对涉及财产权保护、人格权保护、知识产权保护、生态环境保护等重点领域的民事审判和监督指导,加强产权保护力度,坚决防止以刑事案件名义插手民事纠纷、经济纠纷。
居住权在执行程序中的适用
二、居住权在执行程序中的权利冲突三、居住权在执行程序中的审查和救济规则民法典增设居住权制度,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的“加快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让全体人民住有所居”的重要举措,为老百姓多元化利用财产提供了更多法律依据。因居住权是从无到有的制度创设,在司法实践中存在...
全国法院:关于相邻关系纠纷的裁判规则(四)
建筑物毗邻各方当事人享有的相邻权不以建筑物合法为前提,在建筑物未被有关部门依法认定为违法建筑并合法拆除前,其占有建筑的事实状态及居住权应受法律保护,在相邻权被侵时,占有人仍可主张相应权利,但是该种相邻权因建筑物本身的违法性而受到一定限制,如权利人不能要求对方恢复原状(替代性的可以要求对方赔偿损失)...
北京一中院:把民法典权利保护理念融入审判执行各环节
民法典在对我国民商事法律规范进行体系化构建的同时,也充分发扬时代精神,进行了诸多制度创新。北京一中院在相关案件审理中,聚焦民法典新规则适用,积极回应人民群众权益保护新需求,准确把握新规则的规范意旨,通过正确适用转化为治理效能。比如,在涉民生新规则方面,依法妥善适用遗嘱设立居住权新规则,将“住有所居”落到...
最高人民法院发布5起提级管辖典型案例
此类纠纷往往涉及附义务赠与合同的变更、撤销的法律适用,司法实践中存在较大分歧,如果没有明确统一的标准,将损害老年人合法权益、影响家庭和谐。该案通过提级审理,明确保留房屋居住权赠与合同纠纷作为附义务赠与合同的变更、撤销的法律适用规则,即当事人先签订附义务的赠与合同,后在办理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时又签订赠与...
【法律适用】民法典施行后,离婚协议中约定的居住权有效吗?
从裁判思路来看,人民法院对于涉居住权的案件主要有两种思路:一是基于物权法定的原则,将双方关于居住权的约定解释为所有权等其他类型的物权。二是通过法律解释确认居住权的不动产物权属性。原《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27条规定,“离婚时,一方以个人财产中的住房对生活困难者进行帮助...
关于居住权合同的相关裁判规则6条
《民法典》第367条第1款明确规定,设立居住权应以书面形式订立居住权合同,因此,居住权合同属于要式合同。未采用书面形式的居住权合同,原则上不发生效力。但是,如果仅仅为强调签订合同的谨慎和追求诉讼的便利,就对欠缺形式要件的合同一律评价为未成立或无效,那么对当事人交易的积极性、交易安全和效率无异于重大打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