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四川省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工作,依据《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条例》(国务院令第471号)、《四川省〈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条例〉实施办法》(省政府令第268号)及相关法规政策,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四川省人民政府
(二)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按50%减征资源税(不含水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执行期限至2024年12月31日。对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批发零售、住宿餐饮、旅游、文体娱乐行业纳税人,免征2023年...
最高检发布耕地保护检察公益诉讼典型案例
此次发布的案例包括河南省汤阴县检察院督促保护基本农田行政公益诉讼案等10件,检察监督的对象涵盖了施工单位未实施优良耕作层剥离、外来物种入侵破坏黑土地资源、在耕地上种植草皮的耕地“非粮化”“非农化”行为、非法取土破坏耕地资源、非法占用耕地用于工程建设项目、从事生产经营等多种违法破坏耕地情形,体现了各地检察...
耕地保护检察公益诉讼典型案例
南江县院对整改情况评估后认为,南江县政府文件虽未明确占用耕地堆放砂石等违法情形的行政处罚主体,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三条、第七十七条以及《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办法》(2012年)第四条第三款、第五十四条第二款等规定,长赤镇人民政府、南江县自规局依然应当履行各自综合监管职责,...
四川省确定耕地占用税适用税额9月1日起施行
据新华社消息,7月25日,四川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表决通过《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耕地占用税适用税额的决定》,确定四川省183个县(市、区)耕地占用税适用税额,同时确定13个人均耕地面积低于零点五亩的区按适用税额的百分之一百五十征收,自2019年9月1日起施行。
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15部门关于印发《四川省贯彻落实促进...
2.2022年扩大“六税两费”适用范围,将省级人民政府在50%税额幅度内减征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等“六税两费”的适用主体,由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扩展至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www.e993.com)2024年9月20日。符合条件的服务业市场主体可以享受。(责任...
《四川省耕地占用税适用税额的决定》获表决通过
《决定(草案)》落实了耕地占用税法以县级行政区域为单位制定税额的规定,同时各县(市、区)拟定适用税额均在法定税额幅度内。全省拟定适用税额符合耕地占用税法关于四川省税额平均水平不得低于每平方米22.5元的规定。二是符合保护耕地的立法目的。全省总体呈现人均耕地面积多的县(市、区)拟定适用税额相对较低、人均耕地...
四川省确定按150%征收耕地占用税适用税额
四川省确定按150%征收耕地占用税适用税额今天(25日),四川省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表决通过《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审议的议案》,确定了四川省183个县(市、区)耕地占用税适用税额和13个人均耕地面积低于零点五亩的区按适用税额的百分之一百五十征收。《决定》自2019年9月1日起施行。(央广网)来源:...
四川省贯彻落实促进服务业领域困难行业恢复发展若干政策的实施方案
2.2022年扩大“六税两费”适用范围,将省级人民政府在50%税额幅度内减征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等“六税两费”的适用主体,由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扩展至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符合条件的服务业市场主体可以享受。(责任...
四川南部:督促耕地占用税应收尽收
本报讯(通讯员罗逾洲?李鹏)“收到检察建议后,我们主动与相关部门沟通联系,推动建立了全县耕地占用税征管协作机制,追缴耕地占用税及滞纳金600余万元。”近日,四川省南部县检察院收到当地税务部门的复函。南部县山多地少,耕地是当地宝贵的生产资源。2022年3月,南部县检察院按照最高检工作部署,就耕地占用税征收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