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征拆住宅房屋房票安置暂行办法》政策解读
即集体土地上被拆迁房屋根据《南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南宁市征收集体土地补偿安置指导标准的通知》(南府规〔2023〕12号)规定给予12个月临时过渡补助费;国有土地上被征收房屋根据《南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南宁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实施细则的通知》(南府规〔2020〕35号)规定,给予18个月临时安置补助费。临时过渡(...
南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南宁市征拆住宅房屋房票安置暂行办法的通知
南宁市征拆住宅房屋房票安置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满足国有土地上房屋被征收人和集体土地上房屋被拆迁人(以下统称“被征拆人”)多元化的安置需求,保障被征拆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令第590号)等有关规定,结合南宁市实际,制定...
南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规范南宁市社会投资建设公共租赁住房...
(一)社会投资公租房可定向配租给建设单位取得公租房保障资格的职工,定向配租的公租房房源数不超过本项目公租房房源总数的20%。由建设单位统一向市住建部门提出申请,市住建部门通过社保缴纳信息核对拟定向配租人员的工作单位,符合社会投资公租房定向分配条件的,予以定向配租。(二)除已定向配租的社会投资公租房房源...
卫生间无地漏,是否可以成为解除房屋租赁合同的约定事由呢?<总第...
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本案原、被告在房屋租赁合同中约定了如若交付的房屋及设备无法正常使用,承租人可以单方面解除合同。因此在本案中最关键的问题是卫生间无地漏是否属于房屋及设备无法正常使用,而对正常使用的理解应归为是否影响到了原告的正常生活。在此类案件的审理中,要结合特定的时代和地...
《南宁市实施房票安置办法》公开征求意见
该办法说明,房票是指被征拆人房屋安置补偿权益货币量化后,城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出具给被征拆人购置新建商品房的结算凭证。被征拆人选择房票安置,是指被征拆人选择购买新建商品住宅或城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提供的住宅安置用房(不含市场二手住房)用于安置。该办法适用于南宁市辖区集体土地上合法住宅...
广西南宁:实施房票安置政策
《暂行办法》适用于南宁市市辖区(不含武鸣区、广西东盟经济技术开发区)范围内的被征拆人(www.e993.com)2024年11月14日。具体来看,一是集体土地上合法住宅房屋被拆迁,按照征地拆迁补偿安置政策文件规定实行政府指导价补偿,且经过申报、审核、公示、确认程序认定符合安置条件的被拆迁人;二是国有土地上被征收住宅房屋选择使用房票购买新建住宅安置的...
配售型保障性住房来了!一文了解各地建设情况→
目前,南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正在研究制定配售型保障性住房管理办法,明确保障范围、准入条件、审核流程、户型面积等实施细则。广东省住房政策研究中心首席研究员李宇嘉:对于老百姓来讲,最大的意义就是对于很多以前买不起房的人群,如果有配售型保障住房,他们就会顺利买到,它就是贯彻惠民生...
南宁市强化房屋租赁登记备案 一图读懂如何办理房屋租赁备案
可以书面委托他人代为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据悉,南宁市房屋租赁实行登记备案制度,承租人可选择线下备案或线上备案两种方式进行。特别提醒,线下备案办理可前往所在辖区的房屋租赁管理部门办理,办理时间应当在合同签订后三十日内办理。办理材料主要包括:南宁市房屋租赁备案申请表,房屋权属证书或者其他权属证明文件,房屋...
南宁市保障性租赁住房工作领导小组及住房租赁市场发展工作领导...
对于常态化征集阶段申报的项目,根据项目建设情况,逐步纳入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储备库和年度计划。本通告发布前已纳入储备库的项目,不在公开征集范围内。六、联系方式欢迎社会各方主体积极主动申报项目,共同参与到首府南宁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建设工作中来,帮助更多新市民、青年人等群体解决住房困难问题。
直播回顾|南宁市完善住房供应体系加快发展住房租赁市场新闻发布会
南宁市政府新闻办于9月30日举行南宁市完善住房供应体系加快发展住房租赁市场新闻发布会,邀请南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书记、局长宁世朝;南宁市财政局副局长张乐群;南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梁航琳;南宁市房屋市场发展中心党委书记、主任卢宝介绍有关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发布会由南宁市委宣传部新闻发布科科长李敏主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