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公安局治安管理总队犬类留检所西青分所物业管理项目(项目...
时间:2024年08月13日到2024年08月20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2: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网方式:使用天津数字认证有限公司发出的CA数字证书(原天津市电子认证中心发出尚在有效期内的CA数字证书仍可使用)登录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网(网址:httptjgpc.zwfwb.tj.gov...
关于《天津市饲养犬只防疫管理办法》政策解读
新修订的《天津市动物防疫条例》第二十三条规定,饲养犬只防疫管理的具体办法由市人民政府制定,向社会公布后实施。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指示精神,根据法律法规规定,进一步加强饲养犬只防疫管理,保障公共卫生安全和人体健康,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了该《办法》。二、制定该《办法》的目的和意义是什么?答:随着...
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天津市饲养犬只防疫管理办法的通知
第一条为加强饲养犬只防疫管理,保障公共卫生安全和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天津市动物防疫条例》、《天津市养犬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饲养犬只的防疫及其监督管理活动。第三条市和区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饲养犬只...
市人大常委会启动《天津市养犬管理条例》执法检查
治理不文明养犬问题,法律有规定,市民有期盼,人大有责任。市人大常委会开展《天津市养犬管理条例》执法检查,就是要以此为切入点,督促政府及相关部门依法加强养犬管理工作,不断规范市民养犬行为,更好维护公共秩序,有效保障群众安全。段春华强调,法律法规的生命力在于实施,要加大执法检查力度,用好法律法规武器,有效发挥...
天津市公安局关于启用新版养犬登记证和犬牌的通告
为进一步提升我市养犬管理信息化水平,为人民群众提供高效便捷的养犬服务,根据《天津市养犬管理条例》《天津市动物防疫条例》和《天津市养犬登记和养犬注册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市公安局决定启用新版《天津市养犬登记证》和犬牌。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关注丨市养犬管理办公室关于养犬管理相关政策解答
市养犬管理办公室负责同志:天津市涉及养犬管理的地方性法规主要是:《天津市养犬管理条例》、《天津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天津市城市管理规定》(www.e993.com)2024年11月19日。记者:最近,有群众咨询被警方罚没的烈性犬、大型犬、无证犬可以领养了,是真的么?市养犬管理办公室负责同志:这是误解,被罚没的犬只是不能归还且无法办理领养手续...
天津养犬新规:禁养超规大型犬 可送至非重点管理区
今年4月份,天津市公安局发文称,根据5月1日将正式施行的《天津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等的规定,从5月1日起,在天津市养犬重点管理区,即天津外环线内及外环线外的城市建成区范围内,禁止个人饲养大型犬、烈性犬,每户只准饲养一只体高不超过45厘米的小型观赏犬。北青报记者注意到,天津市公安局提到的《条例》中,曾...
养犬登记注册管理有新办法
本报讯(通讯员志安)4月18日,市人民政府发布实施了新的《天津市养犬登记和养犬注册管理办法》,规定每年的5月8日至6月30日为注册日期,养犬人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办理年度注册,逾期不办理年度注册的,公安机关将依照《办法》有关规定,予以处罚。《天津市养犬登记和养犬注册管理办法》规定,本市外环线以内地区和...
天津养犬管理有新办法 60岁孤老养犬收费减半
4月18日,市政府发布实施了新的《天津市养犬登记和养犬注册管理办法》,新《办法》规定,在本市行政区域内豢养犬只的单位和个人,都要办理养犬登记和注册。新《办法》规定每年的5月8日至6月30日为注册日期,养犬人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办理年度注册,逾期不办理年度注册的,公安机关将依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天津市新登记注册犬只10万条 筹建“爱犬协会”加强养犬管理
人民网·天津视窗4月24日电:日前,记者从天津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办公室获悉,天津市公安局正积极筹建我市“爱犬协会”,加强养犬市民的自律,探索养犬管理社会的管理模式。2010年4月《天津市城市管理规定》颁布实施以来,全市各级公安机关按照“重点突出,目标明确,加强管理,人民满意”的目标,认真做好养犬登记、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