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关于实施西部大开发
对在西部地区新办交通、电力、水利、邮政、广播电视等企业,企业所得税实行两年免征、三年减半征收。对为保护生态环境,退耕还生态林、草产出的农业特产品收入,在10年内免征农业特产税。对西部地区公路国道、省道建设用地比照铁路、民航用地免征耕地占用税,其他公路建设用地是否免征耕地占用税,由省、自治区和直辖市人民政...
《内蒙古自治区土地增值税清算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加强土地增值税征收管理,规范土地增值税清算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土地增值税清算管理规程〉的通知》(国税发〔2009〕91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地产开发企业土地增值税清算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修改《内蒙古自治区耕地占用税实施办法...
第十条经批准占用耕地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纳税人收到土地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占用农用地手续通知的当天;未经批准占用耕地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实际占用耕地的当天。第十一条纳税人临时占用耕地,应当缴纳耕地占用税。纳税人在批准临时占用耕地的期限内恢复所占用耕地原状的,全额退还已经缴纳的耕地占用税。因污染、取土...
内蒙古自治区耕地占用税实施办法
第十四条军事设施、学校、幼儿园、养老院、医院占用耕地,免征耕地占用税;铁路线路、公路线路、飞机场跑道、停机坪、港口、航道占用耕地,减按每平方米2元的税额征收耕地占用税。依照前款免征或者减征耕地占用税后,纳税人改变原占地用途,不再属于免征或者减征耕地占用税情形的,应当自改变用途之日起30日内按照当地适用税...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令第49号,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
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制定本细则。第二条条例所称建房,包括建设建筑物和构筑物。农田水利占用耕地的,不征收耕地占用税。第三条占用园地建房或者从事非农业建设的,视同占用耕地征收耕地占用税。第四条经申请批准占用耕...
...常务委员会关于内蒙古自治区县级行政区耕地占用税适用税额的决定
二、在人均耕地低于零点五亩的县级行政区暂不提高耕地占用税的适用税额(www.e993.com)2024年7月10日。三、占用园地、林地、草地、农田水利用地、养殖水面、渔业水域滩涂以及其他农用地建设建筑物、构筑物或者从事非农业建设的,其适用税额与当地占用耕地的适用税额标准一致。四、本决定自2019年9月1日起施行。《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修改〈内蒙...
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地方税务局关于明确光伏发电耕地占用税政策的...
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地方税务局关于明确光伏发电耕地占用税政策的通知各盟市财政局、地税局、满洲里、二连浩特市财政局、地税局:近期,一些地区来文,要求对光伏电站建设占用耕地或其他农用地的,无论永久占地还是租赁占地,均形成了建房或从事非农业建设的事
内蒙古延续实施“六税两费”顶格减免政策
近日,经自治区政府批准,自治区财政厅和国家税务总局内蒙古自治区税务局发文明确:自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我区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减按50%征收资源税(不含水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废止部分政府规章的决定
十七、《内蒙古自治区耕地占用税实施办法》(2008年5月30日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令第158号发布,根据2014年11月18日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令第204号修改);十八、《内蒙古自治区各级人民政府消防安全责任制规定》(2008年12月22日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令第161号发布);...
研究我区县级行政区耕地占用税 适用税额标准等建议草案的报告
本报7月11日讯(记者戴宏)7月11日,自治区党委副书记、自治区主席布小林主持召开自治区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关于我区县级行政区耕地占用税适用税额标准等建议草案的报告》,听取国家土地督察北京局对我区耕地保护督察反馈意见落实情况汇报。会议指出,实施耕地占用税制度,是促进土地资源合理利用的有效手段。要认真贯彻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