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公积金新调整,支持租房全额提取!
11月14日,成都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通知,针对“天府英才卡”A卡持卡人办理住房公积金业务进行重要调整。该通知自11月8日起施行,有效期2年。一、提取业务的支持持卡人及其配偶在成都市行政区域内无自有产权住房,租赁房屋在成都市行政区域内,且持卡人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时,不受...
周资讯 | 多地优化公积金租房提取政策
11月13日,青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进一步优化我市住房公积金租房提取政策的通知。即日起,青岛优化调整住房公积金租房提取政策,将零材料每年提取上限调整为单身职工18000元、已婚职工夫妻合计36000元,加大租房资金保障。租房定额提取及城镇住房收入困难家庭、新市民、青年人租房全额提取,按自然年度计算提取额度。本通知自发...
广西区直住房公积金贷款异地对冲还贷业务服务再升级!
加快推动服务跨地域、跨部门协同,近日,广西区直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区直中心)携手河池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河池中心)依托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搭建的广西住房公积金数据共享和监管服务一体化平台在全区率先实现两地系统对接,截至10月末,已成功办理4笔住房公积金贷款异地对冲还款业务,标志着区直中心...
最低首付15%!南宁保障性住房公积金有新利好
缴存人租住经认定的保障性租赁住房的,在租赁合同有效期内,可授权委托南宁公积金中心将其按规定提取的住房公积金转入具备相应条件的保障性租赁住房运营管理机构指定的银行账户,用于支付其房租。符合上述提取住房公积金直付房租的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和运营管理机构由南宁公积金中心确定后公布执行。四、其他相关要求(一)使用...
广西南宁:8月30日至年底买预售商品住房,可提取公积金付首付
9月18日,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和南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联合发布《关于购买新建预售商品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首付款有关事项的通知》。在2023年8月30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南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南宁公积金中心)缴存人及配偶在南宁市兴宁区、江南区、青秀区、西乡塘区、邕宁区、良庆区、高...
广西南宁:买配售型保障房公积金最低首付款比例调整为15%
10月8日,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支持缴存人购买保障性住房和加大对缴存人租房需求支持力度的通知》,通知自印发之日起实施,有效期二年(www.e993.com)2024年11月26日。文件提出,支持缴存人购买配售型保障性住房。缴存人在南宁市行政区域内购买配售型保障性住房和南宁公积金中心铁路分中心缴存职工在中国铁路南宁局集团有限公司管...
南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南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继续支持提取...
一、提取适用范围在2024年6月1日至2025年5月30日期间,南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南宁公积金中心)缴存人及配偶在南宁市兴宁区、江南区、青秀区、西乡塘区、邕宁区、良庆区购买新建预售商品住房且符合住房公积金购房提取条件的,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余额,并委托南宁公积金中心将提取款项转入房地产开发销售企业(...
南宁中心:完善数据共享机制 提高业务办理效率
南宁中心:完善数据共享机制提高业务办理效率近日,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市民周先生发现自己在住房公积金个人网厅上婚姻情况信息核查有误,导致无法在线上办理商贷还贷提取业务,便通过热线电话反映了问题。收到热线诉求后,南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南宁中心”)引导周先生前往青秀管理部核实更正婚姻显示信息,办结...
南宁公积金服务再升级,线上提取更便捷
南宁公积金服务再升级,线上提取更便捷8月18日,记者从南宁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南宁公积金中心”)获悉,上半年,南宁公积金中心再推便民惠民新举措,新增线上办理偿还民生银行、平安银行住房按揭贷款本息提取住房公积金功能,实现上述业务办理“零跑腿”“零材料”。为有效化解办事职工的痛点、堵点和难点问题...
南宁宣布“认房不认贷”,支持提取公积金付首付
同时,支持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新建预售商品住房首付款。即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南宁市住房公积金缴存人及配偶在南宁市兴宁区、江南区、青秀区、西乡塘区、邕宁区、良庆区、高新区和经开区购买新建预售商品住房且符合住房公积金购房提取条件的,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余额,并委托南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提取款项转入售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