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对天等指天椒酱等2个产品予以地理标志产品认定...
根据《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办法》,国家知识产权局于2024年7月16日发布第五九二号公告,对天等指天椒酱、宝鸡柴胡等2个产品予以初步认定,公告期满无异议。自2024年9月17日起,国家知识产权局对上述产品予以地理标志产品认定,并实施保护。特此公告。国家知识产权局2024年9月30日...
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对南阳艾等3个产品予以地理标志产品认定的公告...
根据《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办法》,国家知识产权局于2024年6月13日发布第五八六号公告,对南阳艾、彭州蒜薹、沙雅小刀等3个产品予以初步认定,公告期满无异议。自2024年8月14日起,国家知识产权局对上述产品予以地理标志产品认定,并实施保护。特此公告。国家知识产权局2024年9月30日...
与时俱进加强地理标志产品保护
要在现行《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办法》《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定》《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工作细则》等法规基础上,出台更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专门法律,明晰主体责任,加大处罚力度。面对地理标志侵权行为向线上转移等新形式、新特点,要与时俱进探索更加有效的监管机制,各方加强协同配合,通过开展专项检查、建立溯源体系等,共同筑牢...
《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办法》正式施行
《办法》规定了不给予认定的6种情形,包括产品或者产品名称违反法律、产品名称仅为产品的通用名称等;首次明确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要求的变更程序,满足地理标志保护产品因生产、销售和发展变化,对有关要素进行调整优化的现实需要;将异议期由原来的受理公告发布后调整为初步认定公告发布之后,有利于相关主体对拟认定的产品保护要求...
屏山县市场监管局集中学习《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办法》
学习会上,屏山县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从《办法》制定背景及必要性、制定原则及主要思路、制定过程、主要内容等四个方面进行讲解,重点强调《办法》的主要内容:一是明确上位法依据和部门职责;二是明确地理标志产品审查标准和程序;三是明确申请人管理职责和生产者按标准生产的义务;四是加强地理标志产品的保护。下一步...
关于《盘锦大米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再次征求...
按照国务院《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和《辽宁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等规定,盘锦市市场监管局组织了《盘锦大米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专家论证会,按照专家组论证修改意见,形成了《盘锦大米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通过采取书面征求意见和线上公开征集的方式,再次广泛征求公众意见(www.e993.com)2024年11月7日。现...
关于印发〈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工作细则〉的通知
第一条为全面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强化地理标志保护,深化地理标志管理改革,推进国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示范区(以下简称示范区)建设,激励保护积极性,推广保护和管理经验,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示范区是指以国家知识产权局认定的地理标志为对象,具有较大产业规模、较显著社会经济效益、较...
了解中国对外国地理标志产品的保护
另一种保护地理标志产品的方法是通过地理标志商标,这在中国也由国家知识产权局(CNIPA)管理。在中国,外国地理标志的申请人可以申请注册集体商标或证明商标,将商标附加到适用的外国地理产品上。集体商标是指以集团、协会或其他组织的名义注册的商标,用于该组织成员在商业活动中使用,以表明用户是该组织的成员。
守护好地理标志产品“身份证明”
1月16日,国务院新闻办介绍了2023年知识产权工作进展,其中包括加强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国家知识产权局发布《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将于2月1日起正式施行。该《办法》完善了地理标志产品的认定、管理和保护制度。地理标志产品,往往是某一地区独特自然条件与人文历史的结晶,如名茶、名酒、传统工艺品...
湖南出台省级地标产品保护示范区建设管理办法
湖南省市场监管局近日出台《湖南省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示范区建设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进一步加强地理标志保护,助力乡村振兴和经济高质量发展。《办法》对示范区建设依据、申报条件、实施主体、建设任务及管理程序等进行了规定,明确示范区以国家知识产权局认定的地理标志为对象,地理标志所在地人民政府负责具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