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银行山西省分行带您了解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三适当”原则...
《银行保险机构消费者权益保护管理办法》第十一条:“金融机构应当建立消费者适当性管理机制,对产品的风险进行评估并实施分级、动态管理,开展消费者风险认知、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能力测评,将合适的产品提供给合适的消费者。”为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提高公众金融安全意识,金融机构应建立健全金融产品信息披露制度,做好充分的产...
银行保险机构消费者权益保护管理规范
第六条银行保险机构消费者权益保护应当遵循依法合规、平等自愿、诚实守信的原则。第二章工作机制与管理要求第七条银行保险机构应当将消费者权益保护纳入公司治理、企业文化建设和经营发展战略,建立健全消费者权益保护体制机制,将消费者权益保护要求贯穿业务流程各环节。第八条银行保险机构董事会承担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
中国银保监会关于印发银行保险机构消费者权益保护监管评价办法的...
第十一条银保监会派出机构按照属地监管原则,负责对辖内银行保险法人机构和一级分支机构开展消保监管评价,并将一级分支机构的评价结果和同类机构排名报送相关法人监管机构消费者权益保护职能部门。第十二条消保监管评价流程包括:方案制定、机构自评、评价实施、档案归集。第十三条银保监会每年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监管...
...邮政储蓄银行邯郸市分行 积极响应“3·15”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
通过宣传银行保险机构消费者权益保护管理办法、保险销售行为管理办法等政策,帮助消费者正确认识金融产品和服务,了解自身合法权益。同时,还加大对金融诈骗、网络平台诱导借贷等风险的防范力度,提高消费者识别防范能力。在引导消费者科学理性投资方面,邮储银行邯郸分行强化了“三适当”原则。通过健全金融产品信息披露制度,严格...
全国投资者保护宣传日|中国保险行业协会提醒您牢记“适当性”原则
这就要求保险公司应遵循“适当性”原则,将合适的产品或服务通过合适的渠道提供给合适的消费者,便于消费者进行投资选择、让消费者买到更合适的产品。同时保险公司也应在保险销售前、中、后各环节履行好消费者权益保护职责,对保险销售行为进行全面规范,实现源头治理,更好维护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和行业良好秩序。
3·15丨这些金融服务政策文件为消费者合法权益保驾护航
内容简介:《银行保险机构消费者权益保护管理办法》,是原银保监会在消保领域制定的第一部基础性、纲领性文件,明确银行保险机构承担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主体责任,系统性提出体制机制建设要求,针对消费者权益保护审查、信息披露、适当性管理、销售行为可回溯管理、个人信息保护、合作机构名单管理、投诉处理、矛盾纠纷多元化解、...
3·15宣传周 | 一文读懂金融消费“三适当”原则
“三适当"原则对守护金融消费者的权益至关重要,金融机构和金融消费者只有共同遵守、严格执行,才能真正将其落到实处,为金融消费者创造一个更加安全、公平、透明的消费环境,共同守护金融消费者的权益和安全。(文中部分内容整理自《银行保险机构消费者权益保护管理办法》...
国家金融监管总局修订发布《消费金融公司管理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消费金融公司,是指经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批准设立的,不吸收公众存款,以小额、分散为原则,为中国境内居民个人提供消费贷款的非银行金融机构。第三条本办法所称消费贷款是指消费金融公司向借款人发放的以消费为目的(不包括购买住房和汽车)的贷款。
金融监管总局发布《消费金融公司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第二条消费金融公司定义本办法所称消费金融公司,是指经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批准设立的,不吸收公众存款,以小额、分散为原则,为中国境内居民个人提供消费贷款的非银行金融机构。第三条消费贷款定义本办法所称消费贷款是指消费金融公司向借款人发放的以消费为目的(不包括购买住房和汽车)的贷款。
...守护权益防风险】 中银三星人寿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白皮书正式...
“两全三头”消保工作要求,主要领导带头抓消保,全员承担消保任务,全流程融入消保因素,在源头关注消保,从苗头加强消保,推动诚信文化和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融入公司经营管理全流程,成为公司全体员工的普遍认同和自觉遵循,持续为消费者提供更优质、更安全、更贴心、更满意的产品和服务,充分发挥保险经济“减震器”和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