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5世界环境日·普法宣传】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第五条环境保护坚持保护优先、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公众参与、损害担责的原则。第六条一切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环境的义务。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对本行政区域的环境质量负责。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应当防止、减少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对所造成的损害依法承担责任。公民应当增强环境保护意识,采取低碳、节俭的...
巾帼科普 | 你知道什么是水环境污染吗?如何保护水环境?
保护原则:科学规划、保护优先、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公众参与、损害担责。在水污染防治方面:坚持绿色发展,实施生态保护红线和环境质量底线,加快调整产业结构,优化产业布局,发展循环经济,促进企业技术改造,推进企业清洁生产,减少污染物排放等。在水资源保护方面:坚持节水优先,严格水资源管理,实施用水总量、用水效率控制,加...
内蒙古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条例(修订草案)征求意见
第三条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应当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坚持保护优先、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公众参与、损害担责的原则。第四条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对本行政区域内的生态环境质量负责,加大保护和改善环境、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的财政投入,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第五条自治区、盟行政公署、市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对本行...
《江苏省生态环境保护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发布
第三条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应当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坚持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遵循节约和保护优先、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公众参与、损害担责的原则。第四条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对本行政区域的生态环境质量负责,应当加大生态环境保护的财政投入,提升生态...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全文
此次修订的海洋环境保护法规定,海洋环境保护应当坚持保护优先、预防为主、源头防控、陆海统筹、综合治理、公众参与、损害担责的原则。海洋环境保护法是我国海洋环境保护领域的综合性法律。1982年8月23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1999年12月25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
最高法发布司法服务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典型案例
人民法院坚持最严法治理念,严格依法审理黄河流域各类环境资源案件,重拳打击一切损害黄河流域生态环境的违法行为,聚焦节水利用、水沙调控、防洪安全、污染防治等方面突出问题,严格落实“环境有价、损害担责”原则,坚决打赢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之战,让黄河保护法律法规真正“长牙带电”(www.e993.com)2024年7月13日。如案例二,人民法院严格执行黄河流域水资...
黄河保护法实施一周年|生态环境损害赔偿1.04亿元 让违法者为自己...
全面落实损害担责、全面赔偿救济原则,实现刑事追责与民事审判有机衔接,让违法者为自己的行为全额“埋单”,审结涉黄河环境资源民事一审案件55件,赔偿金额1.3亿元,其中生态环境损害案件6件,赔偿金额1.04亿元。在追偿行为人民事赔偿责任的同时,法院督促责任行政部门依法履职,推动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
用力用情 织密生态环境司法保护网
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张军强调,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必须坚持职能部门协同治理的司法理念,积极主动促推司法衔接配合,在统一执法司法尺度、案件线索移送、环境修复执行、追究损害责任、环保法治宣传等方面协同发力,实现环境资源保护执法司法与源头治理双赢多赢共赢。近年来,人民法院与检察机关、公安机关、行政主管机关等建立联席会议、...
认真贯彻实施青藏高原生态保护法 推动环境资源审判工作高质量发展...
新疆法院根据环境资源案件所涉山脉、河流地理连接密切,生态及气候整体性较强,同一案件的损害后果、侵权主体、受害主体往往跨越不同行政区域的特点,通过乌鲁木齐环境资源法庭等专门机构实行集中管辖,切实贯彻保护优先、预防为主、损害担责原则。联合检察机关、公安机关、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制定野生动物案件专门性问题认定、...
以司法之名 予燕赵大美——河北法院生态环境资源司法保护工作纪实
为助力生态环境全面改善优化,河北法院以环境修复和综合治理为抓手,坚持环境有价、损害担责工作原则,秉持“谁破坏、谁修复、重在保护与修复”的恢复性司法审判工作思路,把惩罚犯罪与生态修复有机结合,让污染环境、破坏资源者依法足额承担民事赔偿责任。邢台中院专门制定出台《关于在办理环境资源案件中贯彻恢复性司法理念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