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保险法》修改的点与面
该法第一条所述的“规范社会保险关系,维护公民参加社会保险和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的合法权益”已经明确了这一点。社会保险权利需要通过国家积极作为从而得到保障,在很大程度上依赖国家在财政和物质等资源上的投入,因此需要在立法上体现公民社会保险权利的主体、客体、内容和行使途径等,[7]也就是说,权利法才是,或者说至少...
渐进式延迟退休改革的法治回应
应落实平等原则,针对不同性别与岗位的劳动者设置相同退休年龄,并通过劳动法层面的分类推进和社会保险法的激励强化,推进改革的平稳落地。劳动法应按照分类推进原则促进男女同龄退休。加强渐进式迟延退休改革的社会法保障,需要解决女性退休年龄争议,尊重女性劳动者延迟工作意愿,并针对不同性别与岗位的劳动者设置相同的退休年...
论文| 彭希哲 艾静怡:长期护理政策的国际经验与中国探索
不同于其他大部分国家的社保统一征收原则,如德国和韩国参照其他社会保险规则,均要求工作后即需缴纳长护险保费,日本为长护险单独制定了缴费人员的年龄限制,秉持“谁受益谁缴费”的原则。日本将所有长护险的参保人划分为两类:第一类为65岁以上的全部老人,第二类为40—64岁之间的人群。这两类人群的分类与其给付对象...
许德风:违约金司法酌减的依据及其限度 | 法学202404
德国法上的违约金制度除了反映其宏观社会经济背景外,还受到罗马法与日耳曼法的双重影响,前者落脚于《德国民法典》规定的违约金调整规则(第343条),后者则沿用了日耳曼法上强调守信的规则,落脚于《德国商法典》中商人在商事交易中约定的违约金数额不得调整的规则(第348条)。目前,德国法上的主流观点认为,除非有违公序...
建立适合自身的长护险发展制度
二是以德国为代表的双轨制模式。作为欧洲较早面临老龄化问题的国家,德国政府1994年出台了《长期护理保险法》,通过立法建立起社会长护险和商业保险相结合的“双轨制”法定长护险制度,按照“护理保险跟随医疗保险”的原则,参保社会医疗保险者自动参保社会长护险,参保商业健康保险者必须加入商业长护险。在投保选择上,低...
完善海上保险法律制度 建设世界一流航运强国
其原因是旧法在权利义务设置上的失衡,导致投保人和被保险人对英国保险公司敬而远之,以致20世纪80年代开始,伦敦海上保险市场占全球市场份额出现持续萎缩,大量保单流向德国和北欧保险市场(www.e993.com)2024年10月25日。我国1993年开始施行的《海商法》,在起草时,其第十二章“海上保险合同”广泛参考和借鉴了英国《1906年海上保险法》的内容。分析...
《中国金融》|建立适合自身的长护险发展制度
二是以德国为代表的双轨制模式。作为欧洲较早面临老龄化问题的国家,德国政府1994年出台了《长期护理保险法》,通过立法建立起社会长护险和商业保险相结合的“双轨制”法定长护险制度,按照“护理保险跟随医疗保险”的原则,参保社会医疗保险者自动参保社会长护险,参保商业健康保险者必须加入商业长护险。在投保选择上,低...
...失业|社会保险|医疗保险|养老保险|社会保障制度|个人账户养老...
11.在药物供应方面,加拿大公费医疗保险负责的人群只是()A.儿童B.16岁以下未cheng年人C.70岁以上老人D.65岁以上老人和低收入家庭12.加拿大"特殊失业补助"的性质是一种()A.国家援助B.失业救济C.社会服务D.失业保险13.在德国社会保障体系中,养老、失业、医疗和护理四项保险费由雇主和雇员各承担...
邢来顺|与时俱进、稳中求进:德国现代化的历史逻辑
一、与时俱进、稳中求进与德国现代化历史逻辑的形成德国现代化进程有其鲜明的历史和实践逻辑。这种历史和实践逻辑体现为,在欧洲近现代历史发展进程中,德国统治者展现出鲜明的历史主动性,始终能够以自我革命的方式跟进时代,共振于时代脉搏,与时俱进,在历史潮流面前“向前逃跑”,以“上层革命”模式引领德国迈向现代社...
德国老年照护体系的嬗变与启示
依据“与医疗保险同步”原则,它要求凡是参与医疗保险制度的人们必须参加法定长期照护保险,包括雇员、职员、失业金领取者、社会救济领取者、退休人员、学生等都被纳入其中。德国的照护保险设计初衷是覆盖全体国民的照护需求权,实行现收现付制,保费由雇主和雇员各负担一半。